各位群友,晚上好!从本次开始,我们的讲座再增加“红楼梦研究群”。欢迎新老朋友来一起学习经典。我们用了两次讲座的时间,说了说“为人子,止于孝”的道理,今天我们接着学习的是“为人父,止于慈。”
【31】为人父,止于慈。
简单来说,这一句告诉我们的就是,身为父母的人,对待子女就应该是始终坚守住一个“慈”心,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不失去“慈”心,都守住“慈心”,从而达到“无不慈”。
【甲】无人皆知孝慈好,人人莫说已做到。不是孝慈不好做,只因情利常搅扰。
无论是孝还是慈,其关键都在于每人自己去躬行。虽然人人都知到“不孝”、“不慈”不好,可是,对于如何躬行“孝慈”,却未必都能清楚,所以需要“学”。
阳明子说:“未有学而不行者也。如言学孝,则必服劳奉养,躬行孝道,则后谓之学。岂徒凭空口耳讲说,而遂可以谓之学孝乎?”同样道理,慈也是如此。
我们在这里搞所谓的“讲座”,其实也不过是一起学习如何落实“孝慈”,也就是要学着如何去“行孝慈”。
其实,我们都不是不知到如何孝慈,却常常做不到孝慈,原因何在呢?不外乎“情”和“利”两方面的原因。
我们不是不知到如何孝慈,第一是因为“父子天性”,第二是因为我们都有“恻隐之心”。“恻隐之心”应用在父母对待子女上,体现为慈;应用在子女对待父母上,体现为孝。
所谓“情”的原因,就是因为个人的好恶。如果我们把个人的好恶当做标准,子女就必然会有厌恶子女的情况,父母也必然会有厌恶子女的情况。
一旦有厌恶之情,便会有不孝或不慈的言行。这种厌恶之情的本质是什么呢?是父子天性和恻隐之心,被对父母或子女的厌恶之情所蒙蔽。
子女因为喜欢父母而善待父母,谁都可以做到,那算不得孝。哪怕父母多么不慈,哪怕父母患有恶疾,哪怕父母有多么令人厌恶的毛病,而子女始终善待父母,那才是孝。
父母因为喜欢子女而对孩子好,谁都能做到,但那算不得慈;哪怕孩子有恶疾,哪怕孩子是痴呆,哪怕孩子多么令人厌恶,而父母始终善待孩子,那才是慈。
所谓“利”的原因,就是因为个人私利。当父母与子女有利的时候,子女似乎不会不孝,但那不是孝;孝子内心不思利,只是尽自己之心力而已。
当子女对父母有利的时候,父母似乎不会不慈,但那也算不上是慈。这两者都只是为了利而已,若非出于本能,便是出于虚伪。
我们现在要学习,要修养,就是要使自己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因为“情”和“利”而使孝慈之心被蒙蔽、被减弱。
子女的孝,不是为了报答父母的慈,而是子女尽自己的心;父母的慈,不是为了得到子女的孝,而是尽父母自己的心。
我们常常鄙视那种“有奶便是娘”的说法和做法,可是,“父母对我好我就孝顺,对我不好就不孝顺”、“子女孝顺我我就慈,不孝顺我我就不慈”,与此有何不同呢?
因此,孝,是不因为父母如何,都能尽自己的孝心;慈,是不因为子女如何,都能尽自己的慈心。
怨气一生,心气必偏;心气一偏,孝慈不见。孝慈不见,父子乖离;父子乖离,家不成家。家不成家,犹如家宅房屋不能遮风避雨。
怨天尤人,是自断修身进德之路。为谋利而讨好父母,是唯利是图;为利害冲突而虐待父母,是利令智昏。
父母用慈,而不以慈自居;父母位尊,而不以尊自傲。子女用孝,而不以孝自居;子女位卑,而不以位卑自鄙。
子女之位在下,而孝心在于敬爱父母,承命承志于父母。日月之光不下照,人间不明;子女之心不上达,父母不安。
【乙】孝慈虽然分父子,发心本来同一心。恻隐之心能完善,然后可以合于仁。
子女以恻隐之心善待父母,谓之孝;父母以恻隐之心善待子女,谓之慈。因此说,虽然孝与慈不相同,但是,其心却是一样的。
恻隐之心是什么心?是不忍见任何人遭受伤害之心。既然不忍见任何人遭受伤害,当然就更不会有意去伤害人。
从“不忍见到任何人受到伤害”,到“不有意去伤害任何人”,再到“救助受到伤害的人”和“使任何人不受到伤害”,则是修养扩充而达到“仁”的修养过程。
若不修养扩充,一般情况下还能做到最基本的孝慈,但是,当情和利的诱惑与威胁加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很难做到孝慈,甚至不孝不慈之事就会发生。
当我们做出不孝不慈之事的时候,往往还会给自己找出冠冕堂皇的借口,以此证明自己不顾父子天性、蒙蔽恻隐之心是合理合法的。
比如说:“父母对我不慈,我凭什么要孝?兄弟姐妹不孝,我凭什么要孝?”这样一来,“为人子”的人就不再“止于孝”了,而是“离于孝”,走上“不孝”的岔道了。
比如说:“子女不孝顺我,我凭什么要慈?我们辛辛苦苦把你养大成人,你就应该报答我们的恩情。”这样一来,“为人父”的人就不再“止于慈”了,而是“离于慈”,走上“不慈”的岔道了。
能对自己的父母尽孝,不会让父母因为自己的言行而担惊受怕,更不会让父母因为自己的言行而受辱受害,此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对对自己的子女慈爱,不会让子女因为缺乏教养而损伤他人,更不会让子女因为自己的错误教育而危害他人,此即“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因此,孝慈,是为人之本,是修身进德之始;能推己及人,是修养扩充的体现,是修仁达义之阶。能尽孝尽慈,然后能成仁取义。
孟子说:“吾今而后知杀人亲之重也: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然则非自杀之也?一间耳。”
意思是说,我从今而后知到杀掉别人的亲人的严重程度了,为什么呢?因为杀了别人的父亲,别人也会杀他的父亲;杀了别人的兄弟,别人也会杀掉他的兄弟。
如此说来,难道不就是自己杀了自己的父兄吗?只不过是中间经过了一次转手而已。为什么会如此呢?因为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杀兄之仇不共戴天。
孟子这里所说的是杀人父兄,侮辱损伤他人的父兄,其程度虽然不同,其性质难道不是一样吗?我们自己不骂自己的父母,但是,当我们骂别人父母的时候,招来别人的回骂,难道不跟自己骂自己的父母有何不同吗?
【丙】父子之间以恩合,父母之爱出于心。恩情子女未必解,可怜天下父母心。
“君臣以义合,父子以恩合。”所以,君臣关系的维持凭借的是道义,君臣都应当遵循道义、维护道义,君子如果不能在臣子之位行道义,则可以解除君臣关系。
而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关键,在于恩情,若无恩情则不像父子。需要明白,此“恩”来自何处?难道仅仅是所谓“生养之恩”吗?
如果仅仅是“生养之恩”,就仅仅说到子女为什么要“孝”了,却无法说明父母为什么要“慈”。所以,这里所说的绝不仅仅这个“恩”。
那么,这个“恩”是什么呢?我们先想一想这个问题:“是谁使我们的父母生了我们?是谁使我们成为我们父母的子女?”
这个问题很简单,那就是“天恩”。因为这个“天恩”,才有了“父子天性”之言。上天已经生就了“父子”的关系,难道做父母的、做子女的,能私自改变这种关系吗?
即使父母不想接受自己的子女,即使子女不想接受自己的父母,父母也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把已经出生的子女退回去,子女也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把换一对父母。
父子之亲,既然是天定的,人人无法改变,如果父母不慈,如果子女不孝,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逆天而行。
父慈子孝,是顺应天道,成就人伦。《周易·序卦传》中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又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因此,人有“夫妇、父子、君臣、兄弟、朋友”这“五伦”,在这“五伦”之中,“夫妇”居先,“父子”次之。“夫妇”是“天作之合”,“父子”是“上天所定”。
“为人父,止于慈”,父母的“慈”,只能是出于本心。《说文解字》说:“慈,爱也。从心,兹声。”虽然这是一个“形声字”,但是,也不是没有“会意字”的因素。
那么,“兹”是什么意思呢?按段玉裁先生《说文解字注》的说法,“兹”,“此也”,“从艸(艹),丝声”。
“丝”是用来联系两物的,在此可以理解为父子之间的天然联系纽带。天地好生之德,首先体现为草木生生不息,若无生生不息的草木,人类无法生存于天地之间。
从人类来说,人类之生机来自上天,由大地孕育而生成;从个人来说,子女的生命来自父亲,由母亲孕育而生成。
大地无私,无所不载,此是地之道;母爱无私,爱子不弃,此是母之德。大地孕育而生成人类,而教化使人类纵贯天地之道,此为人类向上之道。
母亲孕育而生成子女,而教养使子女能成全人道。母亲可以不管子女好坏而都不弃,而父亲却要为了使子女向善而严教,因此说“严父慈母”、“子不教,父之过”。
因此,“兹心”与“此心”还不完全相同。“此心”未必有“滋生”、“滋长”、“滋养”之意,而“兹心”则不仅有“此心”之意,而且有以上所说之意。
前几天我回老家,在与邻居家的二爷爷说话的时候,二爷爷说:“当爹娘的,不管孩子多不好,也不嫌孩子。孩子却不一定懂得父母的这个心。”
当然,天下父母的修养不同,天下子女的修养也不同。可是,无论是身在父母之位,还是身在子女之位,注重自身修养提高,也就是在成全人伦、达成人道。
【丁】男女为何成夫妇?父母为何要生子?盼子而生多娇宠,不速而来难以慈。
从这个题目开始,今晚的以下讲座内容,我们说得简单一点,只是说明白题目的意思即可,不再多多阐述。
男女为何成夫妇?对上,是为了延续祖先香火,赡养父母;对中,是为了尽家国社会之责任;对下,是为了孕育后代、教养子女。
父母为何要生子?不是为了享受夫妻的房事之乐,否则,子女就成了享乐而产生的“副产品”了,会因此而使父母认为孩子是“不速之客”,甚至会认为是“累赘”或者“祸害”。
假如急切盼望着生儿育女,一旦好不容易得到了子女,又往往会娇生惯养,不仅不能使子女光宗耀祖,反而会因为缺乏教养而成为败坏门庭、贻害父母、危害社会之人。
【戊】孝慈不在今之后,而在此时与此刻。子欲孝而亲不待,今不教而后称恶。
很多人认为孝顺父母,要等到以后自己有了钱、有了成就、有了条件之后;有的人认为慈爱子女,要等到孩子长大以后再教育。
这个想法是不可取的。无论是尽孝还是用慈,都是发自于心,有此心然后有孝慈的行为,这种行为当然需要有表达的形式,但是,有此心必然根据当时情况而有何时的形式。
曾子曾经说过,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说“孝”的道理。子女要尽孝,要在此时此刻、每时每刻尽此心。
程子说:“发而后禁,则扞(敢)格而难胜。养正于蒙,学之至善也。”父母对于子女,如果小的时候放纵,等到长大再教育就很难了。
【己】父母赚钱为养家,莫为赚钱弃子女。纵然赚得千万亿,子女无德挥霍去。
很多父母,为了赚钱,为了工作,而轻视与子女的亲情,轻视对子女的教育,给自己的借口是为了养家而无法照顾子女。
可是,如果轻视了与子女的亲情,那么,家庭不和睦,即使赚再多的钱有何益?如果轻视了对子女的教育,那么,子女成为贪图享受的败家子,即使赚来千万亿的钱财,也会被子女挥霍光,甚至进而成为害己害人的罪犯。
【庚】父母以身作其则,自身不善祸事多。父母私心求名利,率领子女走下坡。
父母之慈,固然是表现为对子女的心态和言行上,但是,更在于父母自身是否能以身作则。父母不修身,所思所想、一言一行,恐怕都会不自觉地从私心私利出发。
身为父母的,为了满足自身的私心私利,经常说一些损人利己之言,做一些损人利己之事,那么,上行下效,耳濡目染,子女怎能积德行善?
《周易》中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也许“积善”未必当时不见“余庆”,也许“积不善”未必当时就见到“余殃”,但是,却不能不“积善”,而去“积不善”。
【辛】父母皆慈但有别,严父慈母最和谐。子女不教父之过,子女不亲母有责。
“为人父,止于慈”,其中的“父”包括“父母”双方。因此,父母都要以“慈”为前提和基本。但是,父母对于子女来说,毕竟有所不同。
因为父母对子女有所不同,所以,父亲在子女心中应该有敬有爱,在子女面前要严格而使子女知所敬畏,无所敬畏则子女难以向上。
然而,一个家庭之中,让子女只有敬畏,则不像家庭。母亲在子女心中应该有爱有敬,在子女面前要使子女感受亲情,无亲情则子女感受不到温馨。
因此,家庭之中,以“严父慈母”为最好,如果颠倒过来,则子女小的时候,往往没有问题,等到子女长大之后,就有可能有问题。
父母往往都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之心,但是,做父母的应该清楚,龙凤首先在于有德。即使是成为骐骥,也是首先在于有德。
孔子说:“骥不称其力,称其德也。”子女聪明伶俐,才高力强,只要有德,则“迩之事君,远之事父”;如果无德,则足以害己害人,乃至祸国殃民。
顺便我们说一说,父母对儿子和女儿的教育也有不同。重男轻女,必然是自私自利的父母。然而,男女无别,乃至男女颠倒,更无益于子女。
父母教儿子,就应该注重使之成为孝悌忠信、保家卫国、居仁由义、顶天立地的“大丈夫”;叫女儿,就应该注重使之成为知书达礼、孝敬公婆、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
如果父母因为喜欢儿子,就把女儿当儿子教养,因为喜欢女儿,就把儿子当女儿教养,会使子女产生心理的颠倒错乱,造成对子女、家庭、社会的损害。
【壬】夫妻动辄要离婚,不顾子女顾自身。父母之心已生病,殃及子女唯浅深。
夫妻乃是“天作之合”,一旦成婚,双方就应该认定另一方是自己的丈夫或妻子,然后,担当起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而不应该有其他的想法。
可是,在中国传统文化遭受极其严重的破坏之后,夫妻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人为订立的“契约”关系,失去了“天作之合”的涵义。
在此情况下,夫妻的结婚和离婚似乎都成了夫妻双方自己的事,似乎与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大了,跟家族、国家、社会的关系更不大了。
有的夫妻,为了自己的所谓“幸福”而不顾父母、不顾孩子,这是纯粹的自私自利,心中只有自己。
有的夫妻,已经关系不和,借口为了子女而暂时不离婚,或者不想离婚,其实,如果夫妻不和,子女在父母不和的环境之中,对孩子的成长当然有害无益。
【癸】父亲犹如家之天,母亲犹如家之地。子女生在天地间,覆之载之永不弃。
对人类来说,天在人类之上,第在人类脚下,人类由天地所生、天地所养,而且生生不息于天地之间。
对子女来说,父亲犹如家中的天,母亲犹如家中的地,子女由父母所生、父母所养,而且一代一代都是从子女成为下一代的父母。
天无私覆,地无私载,因为,父母对子女的慈爱也应该是无私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因此,父母应该不断修养自己而成全其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