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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们讲的是“正心章”之中“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志),则不得其正”。下面我们继续学习后面的部分。
这一章的全文是:“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志),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浩)乐(le4),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5】得失有意要取舍,忿懥由此而产生。执于得失则成怒,无意得失心可正。
上次我们说“忿懥”二字,说到了二字的区别,“忿”侧重于有所舍弃,“懥”则侧重于有所取得。但是,为什么朱子解释为“怒”呢?
有所舍,或者有所取,是“怒”的原因;“怒”,是有所取舍的结果。为什么会有“怒”的结果呢?还需要从根源上说起。
因为有所舍,所以,就有欲舍难舍者,有欲舍反而被人强加者;因为有所取,就有欲取而不得者,有与人争夺者。
当此之时,开始会内心有不平之气。一旦有了不平之气,心也开始不正了。所以,使自己无取舍之心,则是“防患于未然”;
一开始就能注意去除已经产生的不平之气,这犹如“釜底抽薪”、“防微杜渐”;如果在取舍的大小、多少上计较,仅仅降低一点标准,则犹如“扬汤止沸”。
已经因为怨气发作,做出了错误之事,能及时悔悟,犹如“亡羊补牢”;如果在暴怒之下不顾一切,却变本加厉,那犹如“火上浇油”、“变本加厉”。
我们的生活,总是处于取舍的选择之中。孟子说过,“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与义)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在“鱼与熊掌”之间的选择,是“利欲”之大小的选择,君子不执着于取,也不执着于舍,因为“君子喻于义”,因为“君子谋道不谋食”。
所谓不执着于取,也不执着于舍,意味着只从义出发,而不从利欲出发。只要符合义,得鱼不以为忧,得熊掌不以为喜;二者均不可得也不以为忧,二者均不可得也不以为喜。
然而,如果君子面临他人得失的时候,只要有决定之权,却应当使该得之人得其所应得,而使不该得而巧取豪夺之人受到惩罚。这同样是义。
在“生与义”之间,如果说要选择的话,君子只能选择“义”。在修养的过程中,会经常面临得失取舍的选择,也可能有面临生死选择的时候。
这种选择本身,会是痛苦的,会是艰难的,但是,这种痛苦和艰难的选择,恰恰意味着“君子”与“小人”的选择,也恰恰是修养的过程。
在修养有成的时候,君子就不再是“选择”的心态,而是“义无反顾”。既无“患得患失”之心,也把“生死置于度外”。在此情况下,就无所谓痛苦和艰难。
所谓的痛苦和艰难,都是因为在取舍之间仍然有犹豫或者执着于得失。“正心”是一个过程,“心正”则是结果。如果根本不想“正心”,就永远达不到“心正”。
能担当重任者,必须要“修身”而且“身修”,“正心”则是“修身”之所必须。计较个人生死得失,就做不到“心正”。
【6】恐是担心恶生害,惧是唯恐害及身。危害面前有恐惧,危难则难持正心。
接下来,我们说“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这里涉及的是“恐惧”、“好乐”、“忧患”三者。
“忿懥”是或者有意于舍,或者有意于取,那么,“恐惧”、“好乐”、“忧患”是什么意思呢?其中每一项也都是同中有异。
我们先说“恐惧”。《说文解字》用“恐”解释“惧”,又用“惧”解释“恐”,这种方式叫做“转注”。是“六书”之一。
《孙氏重刊宋本说文序》说:“仓颉之始作,先有文而后有字。六书象形、指事,多为文;会意、谐声,多为字;转注、假借,文字兼之。”
也就是说,象形、指事两者,都是效仿天地万物人事之“象”而来,会意、谐声(形声)是由“象”组合而成,仍然是“象”。
转注、假借,不是直接用“象”,而是对已有之“象”的转用、借用,让然脱离不了“象”。所以,汉字是用“象”来表达一切。
前四者都比较好理解,后两者比较难理解。什么叫做“转注”?许慎先生说“建类一首,同意相受”。比如“恐惧”二字,都属于“心部”,叫做“建类一首”。
所谓“同意相受”,则意味着“恐惧”二字有意思相同之处,而且相同处多,而不通知处少。但是,我们却不能不注意其中的不同之处。
对此,《说文解字注》也没有任何解释,我们这里只能从两个字的构成之象来说。两者既然都属于“心部”,当然都是心的感受。
其不同之处,则是“巩”和“瞿(渠)”的不同。《说文》中的“恐”字上半部分不是“巩”,而是由“工”和“丮(己)”构成的,读音与“巩”相同。
《说文》说:“丮(己),握持也。”加上一个“工”字,意味着专心用力地去“握持”。这样,也就可以理解,“恐”就是心里紧紧抓住某个事情而不放开。
那么,“惧”字是什么意思?其正体写法是“懼”。“瞿”的本义是什么?《说文》说:“鹰隼(损)之视也。”也就是像鹰一样,两只眼睛瞪得很大,紧紧盯住某个东西。
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理解“恐惧”的不同含义了。“恐”,是心里紧紧抓住某个东西不放;“惧”,是眼睛盯着某个东西不放。
《说文解字注》说:“《黄帝素问》:‘肾在志爲恐。’注:‘恐,所以惧恶也。’《正韵笺》:‘恐有惊惶之意,惧乃畏怕之实,恐在惧前也。”
由此来说,“恐惧”是对邪恶担惊受怕所造成的;心里放不下邪恶会带来的危害则是“恐”,密切关注会带来危害的邪恶则是“惧”。
如果再进一步来说,“恐”是危害还没有发生就心里害怕,“惧”是危害就在眼前而害怕危及自身。一旦如此担惊受怕,心也就难正,所言所行就难公正。
因此,要想言行都能公正,就要先正自己的心。一旦心中担惊受怕,一旦在乎自身安危,对“义”的坚守就难以做到。
如果说不能“忿懥”是“静”的要求,那么,不能“恐惧”则是“定”的要求。《大学》一开头就说过:“知止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定”。
如果不能“知止”,当然不能做到“静”;如果不能做到“静”,当然也做不到“定”。不能“静定”,当然也就谈不到“修身”。
【7】心中一旦好乐,必有不好与不乐。君子心不存成见,然后言行无偏颇。
所谓“好乐”是什么意思?“好”读作三声的时候,意味着“美好”;读作四声的时候,则意味着因为美好而喜欢。
因为美好而喜欢,同时也就意味着见到不美好的就厌恶。难道这有什么不正常吗?难道有什么不应该吗?
这对于一般人来说,似乎是正常的,似乎是应该的,但是,对于修养君子之道来说就远远不够了。有志于学习君子之道者,就不应该让自己停留于平凡。
比如说,因为见到长得美的人就喜欢,那么,见到丑的人就厌恶,那还怎么能保持“仁心”呢?仁心在于无所不爱,不会因美丑而有所区别。
比如说,见到青山绿水、风和日丽就喜欢,见到穷山恶水、淫雨霏霏就厌烦,如何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安心。
比如,我们不能因为喜爱父母,才对父母尽孝,也不能因为喜爱哪个孩子,就喜欢哪个孩子而厌恶其他孩子。
《左传》隐公元年中,那位郑庄公的母亲姜氏,因为庄公出生时难产就厌恶,因为厌恶庄公就喜欢小儿子共叔段,可谓厌恶得无理,喜欢得也无理。
这样无理的厌恶与喜爱,给国家带来了很大的灾难,使很多百姓因为由此而引发的战乱或死或伤,悔恨已晚。
在我们当当职责和义务的时候,不会有那么多只是令人喜爱之事,一定会有很多让我们不喜欢的,那怎么办呢?
君子做事,绝不因为自己喜欢才做,绝不因为自己不喜欢就不做。君子只要是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就会尽心尽力去做好。
所谓“乐((le4)”,是因为甘心情愿去做某事而产生了乐趣,然后陷入其中而难以自拔。在有了这种乐趣之后,也就意味着同时有了“不乐”。
当我们只愿意做我们乐意做的事的时候,往往就会不去做我们不乐意做的事,或者因为不乐意做就敷衍塞责。
《道德经》说要“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是心里不计较食物甘不甘、衣服美不美、住宅好不好、习俗淳不淳。
孔子说颜子“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而“不改其乐”,因为所乐不在于饮食和居住条件的好坏。
常人能“乐善”很好,能“止于至善”则是君子。君子要“安贫乐道”,在于贫也安心,富也安心,因为所乐的是“道”。“乐道”之“乐”,不在这里所说的“有所好乐”范围内。
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是从比较而言的,也可以说是符合一般人的说法,所以,前面没有加“君子”二字。
对于君子来说,不仅要“知之”,而且要“好之”;不仅要“好之”,而且要“乐之”;不仅要“乐之”,而且还要“不沉溺于所乐”。
《四书章句集注》引张敬夫曰:“譬之五谷,知者知其可食者也,好者食而嗜之者也,乐者嗜之而饱者也。知而不能好,则是知之未至也;好之而未及于乐,则是好之未至也。”
比如我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知到它能告诉我们做人、做事的正道,毕竟还是把中国传统文化当做外在的东西;
说是爱好中国传统文化,只是对此感兴趣而喜欢了,但是,一旦真正读经,就因为感觉枯燥无味而不爱好了,一旦修养君子之道,就知难而退,那就难以持之以恒;
一旦深入其中而自得自乐,却因此排斥、贬低、攻击其他,就又是一种偏颇了。君子之心,所当存的是仁,所当遵的是道。
“正心”虽然还不是“天心”、“道心”,但是,却要不违“天心”、“道心”。如果有了“好”与“不好”之心,如果有了“乐”与“不乐”之心,就达不到“正心”。
“人心”有所偏颇,则不是“仁心”;人能通过修养,达到永远不因外在事物的影响而偏离“仁心”,然后“人心”才是“正心”。
《道德经》中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饿)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道君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这里所说的“天下皆知”的“美”和“善”,是与“恶”相对的“美”、与“不善”相对的“善”。圣贤君子不是“止于善”,而是“止于至善”。
“至善”者,不因“美”与“恶”、“善”与“不善”而心中先有成见。一有成见,则必然言行有偏颇,当然也就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