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群友,晚上好!又到了学习《诗经》的讲座时间了,欢迎大家一起来学习。从本次开始,本讲座增加为八个群同时直播,因此,在讲座过程中,无法回答大家的问题,即使是在中间休息和课后的问答时间里,也难以及时全部照顾过来,事先请大家谅解。
上一讲,讲到了《诗经·召南·驺虞》的《诗序》,大部分都已经讲完了,还有最后一句没有说,我们今天就从这最后一句讲起。
4.“蒐田以时,仁如驺虞,则王道成”:
【1】关于“蒐”字的解释:
“蒐(搜)田”的“蒐”字,《说文解字》说它是一种草,所以“从艸”;说这种草是由“人血所生”,所以“从鬼”。段玉裁先生说:“经传多以为春猎字。”
那么,“蒐”是不是指“春猎”呢?对此,有不同的说法。《周礼·大司马职》说:“春蒐,夏苗,秋獮(显),冬狩。”按这个说法,“蒐”是指“春季田猎”。
可是,《谷梁传》却说,四季田猎统称为“田”,分别来说,春田,夏苗,秋蒐,冬狩。按照这个说法,“蒐”是指秋猎。
《毛诗正义》又引用杜预的说法:“蒐索择取不孕者也。”按照这个说法,“蒐索”也就是“搜索”的意思了。这个说法不是解释“蒐”,而是解释“蒐田”。
以上四种解释之中,除了解释为草的一种之外,其他几种说法里,《周礼》和《谷梁传》的解释,涉及到田猎制度,而杜预的解释,则不是直接解释“蒐”字的。
【2】关于田猎制度:
按照《周礼》,周朝的田猎制度,是四季都要举行田猎的,但是,这种田猎制度存在着一点弊端。
弊端何在呢?“夏时禽兽正处在生育期,既幼且小,若夏时田,必会杀伤过多,破坏生态平衡;并且捕杀幼小,极其不仁。”(《公羊学引论》)
为此,孔子在《春秋》之中,把“四季田猎”改订为“三季田猎”,也就是说,把“夏季田猎”去掉了,从而成了“三田制”。
后来,“《礼记·月令》中就表达了孔子夏不田的思想。至汉,汉博士据《春秋》三田制作《王制》,把夏不田具体化并上升为汉家治国的总纲大法。”(《公羊学引论》)
从施行“四田制”,到施行“三田制”,只不过是夏季的田猎,毕竟还是要打杀禽兽,怎们能算是“仁政”呢?难道取消田猎不是更好吗?
蒋庆先生《公羊学引论》说:“在古代,田狩有五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捕取禽兽,以禽兽之羽皮为衣,以禽兽之血肉为食,满足生存的基本需要;
二是古代兽多伤人、禽多伤谷,为除禽兽之害而需要田猎;三是古代祭祀必血食,田狩可供乾豆荐于宗庙;四时田猎之兽可宴请宾客,以表示主人待客心诚;五是田狩可强身健体,不忘武备。”
由此可见,田猎是必须的,不能根据现在的情况去理解。田猎也不能没有制度,否则,会导致野蛮狩猎,关键在于一个“节制”。
禽兽过多而害人,人过分猎杀禽兽则害禽兽,这两种情况都不好,所以,设立符合大道的制度来节制人的行为,是必要的。
【3】关于“蒐田以时”:
“蒐田以时”是什么意思呢?这是把“田猎制度”和“不杀有孕”结合起来的一种做法,这里所说的“蒐田”可以按照杜预的解说来理解。
所谓“蒐田”,就是“搜索那些没有孕育而且已经长大的禽兽作为田猎的对象”。所谓“以时”,是根据季节,是要有所节制。
周朝虽然施行的是“四田制”,不算最好,但是,一方面这是历史事实,《诗经》中的这首诗,当然不能不尊重这种事实。
其实,伴随“四田制”和“三田制”,还有一些其它规定。比如,天子田猎要从三面追逐禽兽,而不能四面包抄,亦即“网开一面”,不能“赶尽杀绝”。
再如,发现是已经怀孕的禽兽,不能射猎;禽兽幼小,不能射猎;所遇到的第一个禽兽,不能射猎。如此等等,这是“仁心”的体现,不能说“不仁”。
【4】关于“仁如驺虞”:
驺虞被称为仁兽,因为它“不食生物”、“不履生草”、“有至信之德”,而不是“不食”、“不履”,它毕竟也要生存。
难道这样还能算是“仁”吗?须知,人有仁心,体现为“仁民爱物”。也就是说,仁心体现于对待庶民,则是仁;体现于对待禽兽以及万物,则是爱。
孟子说:“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也就是说,站在人的角度,不能把人和物“等量齐观”。
比如说,人和物都遇到危险的时候,人需要去救人;当禽兽危害到人的时候,可以赶跑禽兽即可,如果赶不跑,那就只好杀禽兽而救人。
《大学》中说:“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也就是说,不仅人对于禽兽以及万物是有区别的,对于人与人之间也是如此。
为了保护善人、常人,而迫不得已杀掉十恶不赦的恶人,这是仁的体现;如果对那些十恶不赦的恶人也不杀,那是对善人、常人的不仁。
这是“推己及人”原则的体现。宋朝张横渠先生《西铭》中的说法,可以体现儒学的这种原则:“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简称“民胞物与”。
所谓“仁如驺虞”,也就是说君主的仁心,好比驺虞一样。驺虞无意于害生物,无意于害草木,但是,并非不吃不喝。君主永存仁心,但对人则仁,对物则爱。
【5】关于“王道成”:
常见有人根据《论语》之中说的“子为政,焉用杀”,就说儒学所讲的“王道”就不能用“杀”的方式,或者有人又因此说儒学这种做法否定了法律。其实这是误解。
孔子所传的中华大道,包括“道德礼乐政刑”六个方面,并且使六者贯通起来的,绝不是只有“道德礼乐”,而不要“政刑”。
所谓“王道”,是从道德仁义出发,制订礼乐,指导政刑;礼乐是为了少用政刑,达成道德。也就是说,“王道”不是不用刑罚,不是不用军事。
有人因此就说,儒学就是“王道”和“霸道”兼用,荀子就是如此说法,其实,这种说法根本不符合儒学原则。
从仁义之心去使用刑罚、军事的时候,仍然是王道;从私利之心去倡导道德、仁义的时候,仍然是霸道。
王道就是王道,霸道就是霸道,两者之间不存在交叉关系,更不存在并列关系,所以,不要把王道和霸道杂糅起来。
王道和霸道之间,也不是主次关系、主辅关系。在治国的时候,偏离的王道,也就会倾向于霸道;连霸道也做不到,也就是禽兽之道了。
霸道和禽兽之道的区别何在?人还没有放弃道德仁义的时候,所作所为偏离了王道,那就是霸道;人如果放弃了道德仁义,只从私利去做事的时候,那就是像禽兽一样“弱肉强食”的禽兽之道了。
常听到有人说,中国历史上,往往是“儒法互补”、“儒道互补”的,这在历史事实中有些确实如此,但是,这是因为当时的掌权者对大道不完全信任,或不完全接受所造成的。
所以,所谓“王道成”,不是取消田猎制度,更不是要所有人都不吃肉、不杀生。君臣有仁民爱物之心,庶民能对禽兽以及万物有爱惜、爱护之心,也就是“王道成”。
三、驺虞讲解:
“彼茁(浊)者葭(家)”,写茁壮而茂盛的草。葭,是指芦苇之类的草。这句话是说,草生在应该生存的地方,而且茁壮茂盛。
如果草在不应该生长的地方生长,则意味着人间的荒芜、荒凉;如果草不茁壮茂盛,则意味着人对草的破坏过分严重了。
“壹发(一声)五豝(八)”,写众多的野猪。一次田猎,就可以猎获五只野猪。豝是指已生长两年的雌性野猪。
野猪众多,而且已经生长两年,意味着禽兽不是过多,也不过少。君主一次田猎,猎获五只野猪,是君主射猎技术好,而且有节制而不贪多。
“于(须)嗟(接)乎驺(邹)虞”,写国君的仁义。为什么如此说,我们在讲解《诗序》的时候已经说过了,此不赘言。
以上是第一章的内容,第二章与此大同小异。只不过是把“葭”改成了“蓬”,把“豝”改成了“豵”。“蓬”是蓬草,豵是已生长一年的小猪。因此,我们就不多讲了。
【纠正】上次讲座,我们把“壹发”解释为发射一支箭了,应当是一次田猎。特此改正。
到此为止,我们把《召南》全部学习完了。从下周开始,继续学习《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