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导读

QQ群讲座稿025:《论语·八佾》007(2015.07.28)
发布日期:2020-05-26   点击:

今共学《论语》之群有165。应邀方来,不喜则去;非欲为师,但愿共学。以文言作解,为使朋友将来能自己读懂经典。

3.17子贡欲去告(音故)朔之饩(音细)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2),我爱其礼。”

【1】“告朔”者何?礼也。天子于每年腊月,颁布来年之历日于诸侯,历日所重在于每月之朔日,亦即每月之初一日;诸侯受之,以其原本藏于宗庙,而于每月朔日,诸侯以羊祭之于宗庙,且会群臣,考其以往之所行,决断其烦疑,听治当月之政。

颁布历日何以祭祀?敬天行政也。羲皇太皞(音浩)伏羲氏初作《易》,《周易·系辞传》曰:“包牺【伏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重在观天地。

《春秋经》以“隐公元年春王正月”为始,“隐公”者,托为“王道之始”也;“元年”者,效法天道也;“春”者,效法地道也;“王”者,“人道之始”也;“正月”者,“为政之始”也。效法天地之道以正人道也。

《书经》以《尧典》为首,帝尧之第一要务,即是“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钦若昊天”,敬顺上天也;“历象日月星辰”,效法天地也;“敬授民时”,遵天时以为用也。亦可见“敬天行政”之义焉。

由此可知,若今之中国能复行“夏历”,而不再以“洋历”为重,然后可谓以“中华之文”而“化成天下”,若以耶基督之诞辰为“元年”之“历法”为重,则“中华文化”终究难达其大成。由此可知,祭而后颁布历日,其礼不可不重也。

【2】“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何谓也?鲁国自鲁文公始,“告朔”之礼废而不行,而“告朔”所用之羊尚备焉。所谓“饩羊”,谓养之以备专用于“告朔”而尚未屠杀之羊。子贡见其礼既废,以为虽养其羊亦无所用,故欲去除专用之羊。

夫子何以谓子贡“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也?爱者,惜也。其礼能行,则“饩羊”能得其用;若礼不行,虽有其羊,而终究不得其用。是故,是否“去饩羊”非其要务,而能行“告朔”之礼,方为要务。是故夫子之所重在于礼,而不在于羊。

“告朔”之礼废,则“敬天”之义不存,而其臆见、功利为主矣;“告朔”之礼废,会君臣以考政令得失之义失,其所行之政不正矣。然则,而今当复“告朔”之礼乎?“告朔”者,礼之仪也;敬天行政者,“告朔”礼之义也。礼义不可废,而礼仪尚可损益。

是故礼义为大,然礼义必有礼仪以行之。天下之君若不敬天,则必无“天子”;一国之主若不行政,则必无君。天下人人不敬天行政,则可能有“霸道”,而必无“王道”。既无“王道”,则“仁政”遥遥无期矣,尚何望乎“天下太平”也?

3.18子曰:“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

臣之事君,守道而行义也,若非如此而在其位者,谓之官吏,而不可谓之臣也。贯通于道义之间者,礼也。邦国有礼,人必以无礼为耻;邦国无礼,则人以尽礼者为谄媚。所谓“尽礼”,非于礼有所加而已。

《诗》曰:“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则视君子为迂腐,视圣贤为阻碍。小人之道弥漫之际,犹如种植草坪者,有禾苗生焉则除禾苗。然而,君子之所以为君子,在于知其义当如此则如此,唯恐不能尽礼耳。

由此而论读经,当国人不知圣人之所以为圣人之时,则以尊圣为抬高孔子,而不知“圣”为“天爵”,非人之所能抬高或贬低者;当国人不知经之位经之时,则谓为可以任意取舍之书,乃至视读经为逆时、误国,而不知读经乃所以修齐治平。

以“事君尽礼”为谄者,以尊圣为抬高孔子者,以读经为逆时误国者,非可恨可恶之人,可悯可叹而已。何也?先觉者,当觉其后觉,而非痛恨后觉。春夏时节,万物生长,是万物之自然;秋冬时节,万物敛藏,何责乎万物?《中庸》曰:“君子素位而行,不愿乎其外。”

3.19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鲁定公所问之意,在于为君者当如何使其臣,为臣者如何事其君。定公身居君之位,当问“君使臣,如之何”,而不当问“臣事君,如之何”。何也?“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善问者,所问当切于己。

然而,君既有所问,则夫子以礼作答。“君使臣以礼”者,君之道也;“臣事君以忠”,臣之道也。此皆君臣之正道,且二者之间无因果关联。换言之,为君,在于自责以礼;为臣,在于自责以忠。朱子曰:“二者皆理之当然,各欲自尽而已。”

“君使臣以礼”当如之何?君必诚敬而明礼,进而使其臣时,使之各得其所、各明其责、各敬其职、各行其事。礼者,序也。“举贤与能”则各得其所,上下责任分明则各明其责,赏罚奖惩明确则各敬其职,不因好恶、亲疏而用人则各行其事。

“臣事君以忠”当如之何?君臣以义合,而不以利。君之所行合于义,则臣遵命而行,以成其义也;若君之所行不合于义,士则可去其位而为庶民,大夫“三谏而不从”可辞位;既在其位,则尽己之心以成义而已。忠必发乎己心,非他人所能勉强者。

若不分是非善恶而皆从其君,不可谓之忠;明知君之所欲行者非义而从之,是贼其君者也。患得患失而畏首畏尾,是有私心,是不尽心,亦不可谓之忠。“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则君臣之道正,君臣之所行不背于义。

3.20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1】夫子之言,乃《诗经·周南·关雎》之义,然而,编述者既列此章于《八佾(音亦)》篇中,则可谓以《关雎》而言礼乐。《论语》之编,非段落之拼凑,而是脉络井然,惟其脉络不易为人所见耳。进而言之,“五经(或六经)”,无不“一以贯之”。

“论语”之“论”,伦也,轮也。伦,则有伦次,非苟且杂凑;轮,则如车轮之有辐条,如树木之年轮而由中至于外。是故,其有字句似乎上下不关联者,而必有神有气贯通于其中;其有字句全同而似重复者,以其所处之位不同而不可等同看待。

“乐而不淫”,所“乐”者何也?乐得淑女以配君子,此谓夫妇之道也;乐得贤人以相辅成仁,此谓君臣之道也。淑女者,善良贤德之女;君子者,修养成德之男。淑女、君子之相配,是以德相配,是君子、淑女之所“乐”。君止于仁而臣止于敬,是君臣以义而合也。

君子之乐,非由外事外物所引发,德同而心同,阴阳交咸(自注:咸,感也。取《易经·咸卦》之义),以类相从也。夫妇之道,君臣之道,莫不如此。其所“乐”非由外事外物所引发,亦不为外事外物所左右,是“不改其乐”也。

何以“不淫”?所“乐”既正,则“不淫”。心不正,则必“淫”,不在于偏离正道之程度深浅。若所“乐”在于情、色、名、利,是小人之“乐”也。“一见钟情”者,其情之所发,往往非由于其贤淑,而由于其美色;心存名利而非仁义,其为君为臣,亦必追逐名利。

夫妇非由贤淑,君臣非仁义,则其来也倏(音书),其去也忽。何也?其一,其心不正,则如范文正公《岳阳楼记》所云,遇“淫雨霏霏”则悲,见“春和景明”则喜,心为外事外物所左右;其二,不能同心同德,即貌合神离,凭外物约束,岂能长久?

【2】“哀而不伤”,何谓也?《毛诗正义》之《关雎》诗序曰:“是以《关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可见《毛诗》以“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来解“哀而不伤”。

由此而言,“哀”者,“哀窈窕”也。《毛诗故训传》曰:“窈窕,幽闲也。淑,善。”又解“窈窕淑女”为“幽闲贞专之善女”,则“窈窕”为“幽闲贞专”之义。幽者,谦逊而不炫耀;闲者,“约我以礼”;贞者,守正而不渝;专者,诚敬而专一。

“窈窕”何以“哀”也?若“窈窕”之女不得“君子”则可“哀”;若“贤才”不得“仁君”则可“哀”。是故,“哀窈窕”者,唯恐“窈窕”之女不得“君子”,唯恐“贤才”不得“仁君”,则己不敢不修君子之道,不敢不“为人君,止于仁”。

“不伤”者,“无伤善之心”也。此言类似“恻隐之心”、“仁民爱物”之义。人性本善,人君当以圣人所传之道行教化而成其善,至少不可伤其善;“无伤善之心”,未必能“无伤”;若“有伤善之心”,则必“伤”;若不“爱物”,亦必“伤善”。

“君子”、“淑女”,“修身”也;“乐得淑女以配君子”,“齐家”也;“思贤才”,“治国”也;“无伤善之心”,“平天下”也。“乐而不淫”,夫之与妇、君之与臣当同心同德也;“哀而不伤”,由仁义而行,不失恻隐之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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