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友好!讲座增加“孔子学院(3)”、“原道·儒家-儒学-儒教”、“逐鹿☆墨兰阁”三个群。今晚参与的群共117个。欢迎朋友们来共学经典。
此讲座文稿,是宗来自己刚刚撰写的学习记录,不是抄录而来的文字;学习和理解的依据是《毛诗正义》,不接受“反传统”的说法。
请先把《静女》的诗序和正文阅读三遍:
诗序:《静女》,刺时也。卫君无道,夫人无德。
第一章:静女其姝(音书),俟(音四)我于城隅。爱而不见(音建),搔(音骚)首踟蹰(音持除)。第二章:静女其娈(音栾),贻(音仪)我彤管。彤管有炜(音伟),说【通悦】怿(音义)女【通汝】美。第三章:自牧归荑(音题),洵(音寻)美且异。匪【通非】女【通汝】之为(音围)美,美人之贻。
二、第一章讲解:
说明:历来解此诗者,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四家诗”如今只剩下《毛诗》有全璧,认为是“刺时”之作;自宋朝欧阳修先生开始,有“静女亦以色诱,可见卫风之淫”的说法;近百余年来,则多解为“男女情恋私会”之诗。我们这里按《毛诗》理解。
看历来解此诗者,或者追究其“本事”,相当于把“经书”当做“史书”来读;或者完全抛开“诗序”,而“望文生义”而当做“民歌”,相当于把《诗经》当做“诗集”来读。我们这里不再探究其“本事”,不当做“民歌”,而只是依据《毛诗正义》以探求“经义”。
原文:静女其姝(音书),俟(音四)我于城隅。爱而不见(音建),搔(音骚)首踟蹰(音持除)。
【1】静字侧重于正心,姝字侧重于正色。姿色仪容宜真正,此是男女相同者。
上一次,我们已经详细说过“静女”二字,关键是其中的“静”字是“贞静而有法度”。“静女其姝”中的“姝”字需要仔细品味。《毛诗诂训传》解释为“美色”,是不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美丽的容貌”呢?不应该仅仅这么理解。
“姝”字从“女”,固然与女子相关;“朱声”,却是理解这个字的关键。如何理解“美色”二字?需要从“正色为美”来理解。依据有三。第一,朱为南方正色。青为东方正色,白为西方正色,黄为中央正色,玄为北方正色。
第二,孔子说:“恶(音物)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音月)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意思是说,令人厌恶的事情有三,首先是耀眼炫目的紫色常常会使人看不到端正典雅的朱色,就像“大红大紫”常常博得众人的青睐一样;
其次是郑国乐歌会使人不再喜欢雅乐乐歌。因为郑国乐歌是动人心性、动人情感的,就像“下里巴人”之类的世俗流行乐歌一样;而雅乐乐歌则是典雅庄重的,不仅不能动人情感,而且会使人心情平和下来,就像“阳春白雪”之类的乐歌一样使众人昏昏欲睡。
再次,口齿伶俐、能言善辩、巧言令色之人,没有仁心作为前提,也就是凭借这些手段而谋求私利权位的奸佞,必然导致危害国家。这种危害,可能是事实上的危害,也可能是对人心性的危害。对人心性的危害,比事实上的危害更严重。
第三,从“静女”之“静”和“其姝”之“姝”比较而言,“静”所侧重的是“贞静而有法度”,这是侧重于从“德行”方面来说;“姝”字所侧重的则是姿色仪容之正,主要体现在绝不以色诱人,更不想使人因受其色之诱而走向歪斜之路。
综合以上所说的三点,我们可以说,“静女其姝”之“姝”,是与“冶容”相反的“美色”。这样的“美色”,有形体的自然之美,而无任何娇柔作态,更不会通过改变形体而加强色相之“魅力”。所谓“魅力”,本身就有“鬼影”,而且其中还侧重于“力”。
更为重要的还有两点,其一,用“过分的化妆”、“刻意美容”所“提升”出来的“美色”,本身已经背离了“真诚”,而添加进去了一些“虚伪”;其二,这种做法就像我的朋友肖卫东先生所说的那样,这是“对父母的作品不满意”的做法。
《静女》所写的表面上士仅仅写了女子之“姝”,但是,我们在学习《静女》的时候,却不能局限在如何做一个女子方面,而应该是着眼于如何做人方面。无论男女,都应该做到“静”与“姝”——正心、正色。
【2】既静且姝之少女,等待君子以礼来。贤人静女未得志,终有一日新春来。
刚才说说的是“静女其姝”,接下来我们说“俟我于城隅”。这个“俟”字,虽然不常见,但是,意思并不难理解,只不过是“等待”的意思。然而,这个“等待”难道是“有所贪求”的等待吗?是“迫不及待”的等待吗?
“贞静而有法度”者,绝不会如此。“静女”的等待,就好比是姜太公垂钓于渭滨、诸葛亮躬耕于垄亩,不用诱惑方式,也不用胁迫方式。“静女”在闺中待嫁,也是如此。“静女”所等待的那个“我”是谁呢?“静女”所待,必是君子。
《关雎》是“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在这里,若非君子,则“静姝之女”不会嫁。“于城隅”的意思是“在城墙之下的一角”,有三层意思。一,“自防如城隅”,亦即“以礼法自守”;二、相当于“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三、“隅”是“城”最高处,是“自立于高处”。
总的来说,“俟我于城隅”不是“静女”等待着与某个男子约会,而是在城墙之外居住,前来求婚者若非君子则不会答应,若非守礼也不会答应。“静女其姝”等待在城墙之外,有何寓意呢?“静姝”之女犹如贤者,“于城隅”犹如“贤者在野”。
用“城墙”来说“以礼自防”,意味着“礼不可逾越”。“城墙”必有正门,入城也应当走正门。静女必以礼法自守,必以礼法缔结婚姻,这是未来可以“齐家”的前提;贤者由正道而从政,这是“治国”的前提。
“静姝”之女“可爱”,然而,卫君之所爱却不是如此“静姝”之女,而是无德的夫人;民间有贤德君子可信任,然而,卫君所信任的却不是贤德之君子,而是奸佞宵小。这是“静姝”之女“于城隅”、“贤者在野”的原因所在。
既然“卫君无道,夫人无德”,而有贤者在野,有静姝之女在城隅,也就是卫国的希望。静姝之女在等待君子以礼来提亲,又何尝不是说卫国百姓在等待着“有道之君,有德之夫人”呢?桀纣失天下的过程,也就是汤武得天下的过程。
汤武得天下,是先有仁心、义行,然后能得民心、得天命、得天下。战国之后,在天下混乱、民不聊生之时,如果有先有仁心、义行之人能按照正道而行,可能这两三千年的历史也就不至于有那么频繁的朝代更替,因而也不至于无数百姓因兴亡而遭受无量的苦难了。
【3】静女可爱何不见?品性端正不苟且。为何搔首而踟蹰?志欲求之谨慎也。
所谓“爱而不见,搔首踟蹰”,《毛诗诂训传》说是“志往而行正”。“志往”体现在“搔首踟蹰”,“行正”体现在“爱而不见”。可是,这里所说的“志往而行正”,指的究竟是“我”呢,还是“静女”呢?是指“我”。
为何说是指“我”?因为孔颖达先生《疏》中说:“(静女)有德如是,故我爱之,欲为人君之配。心既爱之,而不得见,故搔其首而踟蹰然。”意思是说,因为“静女”有德而美,所以“可爱”,而且“我爱之”,但是,“我”要去见她却不敢轻举妄动。
“爱而不见”的“爱”,所指的是“她可爱”、“我爱她”。可是,这个“爱”不是“恋爱”、“爱情”之“爱”,因为“恋爱”、“爱情”都是出于“情”,而这里的“爱”则是出于“静女”的“正心之德”和“正色之美”。
“不见”之义,包括“我不能轻易去见她”,也包括“她不会轻易见我”。为何如此?唯恐失礼而已。君子、静女都不敢轻薄、亵渎于人,当然也不容他人轻薄、亵渎于我。婚姻需要“六礼”完备,求贤需要礼贤下士、诚敬有礼。
无论什么人,只要轻薄,便是德行有亏缺。无论什么事情,以轻薄开始,也就埋下了隐患。所以,“爱而不见”是“品行端正”的体现。为什么说“搔首踟蹰”是“志往”呢?伸手挠头、举足踱步,都是在思考。所思考的是什么?应该是如何前往才不会轻薄失礼。
为何体现“行正”的“爱而不见”在前,而体现“志往”的“搔首踟蹰”在后呢?虽然说先有“志”才能“前往”,但是,必须有“品行端正”为前提;只有“品行端正”之人,才会谨慎小心而不敢有丝毫马虎、轻率。
三、第二章讲解:
原文:静女其娈(音栾),贻(音仪)我彤管。彤管有炜(音伟),说【通悦】怿(音义)女【通汝】美。
【1】静女其言温而正,一支彤管用意深。国家后宫须礼法,有礼有法可解纷。
《毛诗诂训传》说:“静女其娈”,意思是“既有静德,又有美色”,是把“娈”也解释为“美色”。可是,这个“美色”和“姝”字之“正色为美”区别何在呢?这需要我们从《说文解字》来探究一下。
《说文解字》说:“娈,慕也。从女,䜌(音栾)声。”又说:“䜌,乱也。一曰治也,一曰不绝也。从言絲【同丝】。”由此而言,“䜌”字既然是“从言絲”,也就意味着与“言”和“絲”有关,应该是“其言如絲”之义。
“其言如絲”是何义?不是说话颠三倒四的混乱,而是能把繁杂混乱的道理、事情,说得有条不紊、井井有条,而且没有缺漏。“乱”是从蚕茧之中的“絲”而言,“治”是从把蚕茧变成蚕丝而言,“不绝”是从蚕丝连贯而不断而言。
如此说来,“娈”字相当于女子“四德”之中的“妇言”,也就是“静女之言如絲”之义,所以《毛诗》用“美色”解释“娈”字,可谓说话温顺合理、柔情款款、清脆端正之“美色”。如果说“姝”是从“正色之美”而言,那么,“娈”就是从“正言之美”而言。
所谓“贻我彤管”,意思是说,送给我一支“彤管”。《毛诗郑笺》说:“彤管,笔赤管也。”也就是说,“彤管”是赤色笔管的笔。“彤管”是做什么用的呢?《毛诗诂训传》说:“古者,后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史不记过,其罪杀之。”
这里的意思是说,古人管理后宫,王后或国夫人一定要有“女史”,由她手拿“彤管”之笔,记录后宫诸人所行之事,如果后宫诸人有过错,而女史不记录下来,那就是“女史”有当杀之罪。《毛诗诂训传》还说了“女史”用“彤管”管理后宫之事的情况。
我们不必去探究“女史”究竟是怎么记录和管理后宫之事,因为“静女”不是用“彤管”作为“定情之物”,也不是以此作为表示友情的礼物,而是像《毛诗诂训传》所说的那样,是“遗我以古人之法”。
所谓“古人之法”,也可以理解为往圣先王所定的礼法。无论是后宫还是朝廷,有礼则可以防闲,有法则可以使人有所效法,而且能以法惩罚有过错之人。“卫君无道,夫人无德”,不就是因为不顾礼节、违法不惩而导致的吗?
不要说“静女”是个“女史”之官,更不要说“女史也与人私定终身而淫乱”,因为“静女”能“贻我彤管”,是告诉人们治国、管后宫,需要遵循往圣先王之“古法”,进而可以说是使人能遵循道德礼义。由此可见“静女”之德。
【2】彤管赤心可正人,古法自有圣人心。喜悦古法遵古道,献古法者亦可尊。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是从“静女”的“正言之美”说到“彤管”,因此,接下来则是合赞“彤管”和“静女”之美。所谓“彤管有炜”,看起来像是赞美“彤管”之美,而诗之义则在于赞美“古法”之善。
“炜”是何义?《说文解字》说:“炜,盛赤也。从火,韦(音围)声。”段玉裁先生说是“盛明貌也”。从“从火”,可以理解两种解释的不同。“盛赤”是从“烈火之色”作解,“盛明”是从“烈火之光”作解。那么,“韦声”又是何义呢?
《说文解字》说:“韦,相背也。从舛(音喘),囗(音围)声。兽皮之韦,可以束枉戾相韦背,故借以为皮韦。”从“韦”的正体字可以看到,“韋”字的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就是“舛”的变形,中间的“口”就是从“囗”变化而来。
为什么是“相背”之义呢?如果以中间的“囗”为中心,那么,其上下两部分正好是相互背离的;“喘”字则是左右两部分相互背离。所以,从“韋”字可以引申出上下相背离、左右相背离,进而又可以说,“炜”字之义是“火光照亮上下左右”。
由此来说,“炜”字解释为“盛明貌”,比解释为“盛赤”更恰当。不过,《毛诗诂训传》却说:“炜,赤貌。彤管以赤心正人也。”这个解释又是怎么回事呢?前两种解释是从“火光”的作用来说的,后者的解释则是从“火光”本身而言的。
“贻我彤管”把“彤管”理解为“古法”,“有炜”则是指“彤管”自身之美。“彤管”自身之美,又用来指“静女”之心美。“彤管”有“赤心”,则“静女”也有“赤心”,如烈火之光明而有文采。烈火能照亮上下左右,“赤心”则可以使上下左右之人正其心。
往圣先王之“古法”,正是往圣先王“仁心”的体现,以此正人心、正后宫、正国家,则如日月、火光能照亮上下左右。然而,能喜欢“古法”而且能遵循“古法”者却不是很多。不喜欢,则虽有如无;不遵循,则虽有无用。
而“我”能够“说怿女美”,意思是说,能喜欢、乐于接受“彤管”之美、“静女”之美。“说”是“悦”的通假字,“怿”是发自内心的喜悦而且接受。“女”字读作“汝”,既包括“彤管”,也包括“静女”。
“静女”送给“我”的是“彤管”,是“古法”;“彤管”有“赤心”,“静女”有“赤心”,“古法”更有“仁心”。“我”喜悦并接受“古法”,喜悦并接受“静女”,意味着喜悦并接受往圣先王之法,喜悦并接受有“赤心”的贤德之人。
四、第三章讲解:
原文:自牧归荑(音题),洵(音寻)美且异。匪【通非】女【通汝】之为(音围)美,美人之贻。
【1】城中未见白茅芽,然而田间早已生。新春归来遂人愿,静女有始必有终。
“自牧归荑”,意思是说,我让人从田官那里给我拿回来白茅草的嫩芽。“自”是“从”之义,“牧”是管理田地的官员,“归”是“拿回”之义,“荑”是白茅的嫩芽。“洵美且异”,意思是说,那白茅的嫩芽确实很美而且不同凡响。“洵”是“确实”之义。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有何深意呢?“自牧”是“从田官那里拿来”,“田官”则是管理田地之人,也可以是管理百姓之人,因此,管理百姓也叫做“牧民”,后世管理州郡百姓的官员也叫做“州牧”。
“归”字,意味着“本来就在此,而今又回到了这里”,相当于“回归”、“恢复”。“荑”是白茅的嫩芽,一方面是“新生”,另一方面,因为白茅是在祭祀的时候用来表达敬意而铺设在礼器或祭品之下的东西。
因此,“自牧归荑”意味着,能有“静女”这样贤德之人为官,能遵循“静女”所献的“古法”,能“修己以敬”,则国君可为君子,夫人可如静女,官员可为贤臣,那么,百姓可安,国家可安,从而能使卫国重新回归正道、获得新生。
为什么要说让田官把白茅的嫩芽拿来呢?意味着京城、城镇之中还没有见到新芽,恐怕更没有见到白茅的新芽,但是,乡村、田野之中却早已萌生出了新芽。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会赞叹其“洵美且异”。
“洵美且异”所说的,固然是赞美那“荑”——白茅的嫩芽,实际上,那是卫国百姓对卫国新生的由衷赞叹和殷切的期望。丈夫是君子,妻子是静女,家庭岂能不安?国君有道,夫人有德,邦国岂能不兴?此是其“美”,这个意思很好理解。
可是,为什么却说“异”呢?因为国泰民安虽然是君臣民的共同心愿,但是,在现实之中,毕竟国泰民安的时候少;在众多邦国之中,毕竟国泰民安的数量少。另外,对长期以来遭受摧残的卫国来说,看到这个“嫩芽”,就好像看到了春天。
《毛诗诂训传》说:“荑,茅之始生也。本之于荑,取其有始有终。”由此来说,“荑”又可以说是有“务本”之义,还有“有始有终”之义。有子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唯有“务本”,然后才可能“有始有终”。
【2】白茅新芽可赞美,彤管尤其不可轻。遵循规矩方有望,叹人常自作聪明。
所谓“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毛诗诂训传》说:“非为(音位)荑徒说【通悦】美色而已,美其人能遗我法则。”意思是说,“我”之所以“悦怿女美”,不仅是赞美白茅芽本身之“洵美且异”,而且是赞美那位“静女”送给我的“古法”。
在这里,“匪”是“非”的通假字;“女”同于“汝”,指的是白茅芽——荑。“匪女之为美”所说的,并非仅仅赞美白茅芽之美。“美人之贻”的“美”是赞美之义,所赞美的是“人之贻”,亦即象征“古法”的“彤管”。
这一章明明写的是“荑”,上一章所写的财是“彤管”,可是,为何却赞美“彤管”呢?因为有了象征“古法”的“彤管”,然后才有了象征“新生”的“荑”。这让我想到了孟子的一段话,我们可以从孟子这段话来理解。
孟子说:“规矩,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尧之所以治民治民,贼其民者也。”
意思是说,“圆规和矩尺,是测画方圆的最高标准;圣人,是人之伦常的最高标准。想要做一个好的君主,就要遵循君主之道;要做一个好的臣子,就要遵循臣子之道。”所谓“古法”,也就是“规矩”。“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同圆】。”
“无论是为君之道,还是为臣之道,两者都效法尧舜就是了。如果不依据舜作为帝尧之臣做事那样去在君下做事,那就不能算是敬其君主;如果不依据帝尧用来治民的做法那样去治民,那就是伤害其庶民。”
圣人所传的大道,尧舜定下的规矩,都在“四书五经”之中。天下君主没有不能遵奉先王之道而达尧舜之治的,所以,对于君主来说,遵奉先王之道不是多么困难的事。可是,为什么天下君主最终能够达到尧舜之治的却非常少呢?
那是因为君主自认为遵奉先王之道是困难之事,是因为君主自以为是、自作聪明,甚至是昏庸荒淫。忠贤之臣,尽心尽力以先王之道引导、辅佐君主,使君主能达到尧舜之治,这才是“尊君”。如果有人认为其君不能成为尧舜那样的君,便是不知不觉地危害其君。
纵使已经是“卫君无道,夫人无德”了,只要国君能幡然醒悟、改过自新,也不是不能“挽狂澜于既倒”;如若不然,那么,有能够修身成德、遵循尧舜之道的“君子”和“静女”,就可能成为新一代国君和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