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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先把《新台》的诗序和正文阅读三遍:
诗序:《新台》,刺卫宣公也。纳伋(音及)之妻,作新台于河上而要(音腰)之,国人恶(音物)之,而作是诗也。
第一章:新台有泚(音此),河水弥弥(音迷)。燕(音艳)婉之求,蘧篨(音渠除)不鲜(音显)。
第二章:新台有洒(音璀),河水浼浼(音美)。燕(音艳)婉之求,蘧篨(音渠除)不殄(音舔)。
第三章:鱼网之设,鸿则离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音漆失)。
一、题解与诗序讲解:
[1]新台诗前是静女,新台之病已无医。纵有静女献古法,奈何讳疾而忌医。
前一首诗是《静女》,这里为什么接着的是《新台》?《静女》所写的是“有德”的“君子”必然选取“心正”、“色正”、“言正”的“静女”为妻;“静女”会把往圣先王所传的“古法”献给“君子”,从而使“君子”能知到所要遵循的规矩。
然而,在色欲熏心的人眼中,看不到“静女”之“静”、“姝”、“娈”,所见到的只是“美色”;在自私自利、自以为是的人眼中,看不到往圣先王的“道”、“德”、“法”,所见到的只是“我的私利”和“我的想法”。
如果“静女”把“古法”献给“君子”,则“君子”必然如获至宝;如果“静女”把“古法”献给色欲熏心之人,那么,不仅“古法”会被抛弃,而且“静女”本人也会成为其满足色欲的“猎物”或“工具”。
《新台》之中“卫宣公”不是“君子”,而是色欲熏心、自私自利之人,如果说当初他与其父之妾“夷姜”媾合,是“夷姜”的勾引,那么,卫宣公也就相当于被蒙蔽、被诱惑而乱伦,还不至于“恶贯满盈”。在此之后,若能悔改,也不是没有希望。
但是,卫宣公不仅没有悔改,而且直接堕入了“迷津”、落进了悬崖,《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堕入了“迷津”,还有佛道超度,但是,对卫宣公来说,只能是万劫不复的深渊,上违天恩祖德,下弃黎民百姓。
当初,神医扁鹊初遇齐桓侯(一说是蔡桓公),告之以疾在腠理,桓侯不信;再次相遇,告之以疾在血脉,桓侯不悦;第三次相遇,告之以疾在肠胃,桓侯不应;第四次相遇,因桓侯疾入骨髓而退走;待桓侯觉病而召扁鹊,扁鹊已逃去,桓侯遂死。
卫宣公已病,而不用“静女”所献“古法”,可谓已经“疾入骨髓”;在此情况下,却又建造“新台”,而夺换其子之妻,作为自身之配,则已注定必“死”。若齐桓侯身体之病而死,尚不愧为人;若卫宣公心性之病而“死”,则可谓耻于为人。
“新台”是何义?《毛诗故训传》说:“修旧曰新。”《尔雅》说:“四方而高曰台。”因此,“新台”也就是卫宣公对原有的四方形的高台做了翻修,这是有意而为,犹如“预谋犯罪”、“故意杀人”,而不是“一时糊涂”。
【2】此诗所刺唯宣公,夺子之配作夫人。羞恶之心人人有,国人必恶此乱伦。
诗序:《新台》,刺卫宣公也。纳伋(音及)之妻,作新台于河上而要(音腰)之,国人恶(音物)之,而作是诗也。
为什么说《新台》是“刺卫宣公”的?前面的《雄雉》是“刺卫宣公”的,所“刺”的是他“淫乱不恤国事”,侧重于“不恤国事”;《匏有苦叶》也是“刺卫宣公”,所“刺”的是“公与夫人并为淫乱”,侧重于“淫乱”。
这两首诗所说的“淫乱”,指的是卫宣公和“夷姜”的“淫乱”,卫宣公固然难辞其咎,但始作俑者却在“夷姜”,所以,所“刺”的是两个人。但是,《新台》所“刺”的只是卫宣公一个人,而不包括“伋妻”。
“伋妻”是谁?本是卫宣公为他那个名叫“伋”的“世子”从齐国所选来的配偶,但是,等此女来到卫国之后,卫宣公却把她据为己有,变成了他的夫人。因为齐国国君是姜姓(姜太公的后裔),此女成了“宣公”的夫人,所以,本应该称之为“宣姜”。
可是,《诗序》为何称之为“伋妻”,而不称之为“宣姜”呢?因为不能肯定卫宣公的这种“乱伦”行为,因为此女的心志本来就不是要成为“宣姜”,如果称之为“宣姜”,也就等于在名义上肯定了卫宣公的淫行、污辱了“伋妻”之心志。
虽然卫宣公在没有给他的儿子伋成亲的时候,就把此女纳为夫人了,不像唐玄宗那样,把已经成为他的儿子寿王之妃的杨玉环再夺过来成为自己的“贵妃”,但是,都是夺儿子配偶而成为自己的配偶,同样属于“乱伦之淫”。
为何此诗不“刺宣姜”?因为卫宣公在河水之上特意翻修了原有的建筑而成为“新台”,就在这里要挟此女成为他的夫人,所以,伋妻是被迫的,罪责固然只能由卫宣公一人承担,而宣姜则是无辜的受害者,因此不是被“刺”之人。
孔颖达先生《疏》中说:“此诗伋妻盖自齐始来,未至于卫,而公闻其美,恐不从己,故使人于河上为新台,待其至于河,而因台所以要(音腰)之耳。若已至国,则不须河上要之矣。”按照这个说法,则这件乱伦之事,就是卫宣公一人之罪。
为何“国人恶之”?因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卫国之人面对国君的这种“乱伦”之“淫乱”,当然厌恶。难道卫宣公就没有“羞恶之心”吗?当初当然也有,不过,当此之时,其“羞恶之心”早已被“色欲之心”完全埋没,等同于无了。
“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所以,卫宣公的这种做法,意味着已经完全没有了“人性”。《礼记·曲礼上》说:“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音优)。”意思是说,只因禽兽无礼,所以父辈与子辈的公鹿占有共同的母鹿。卫宣公的做法,已经等同于禽兽。
二、第一章讲解:
原文:
第一章:新台有泚(音此),河水弥弥(音迷)。燕(音艳)婉之求,蘧篨(音渠除)不鲜(音显)。
【1】修整高台贮清水,宣公预谋夺子妻。清水去污行秽事,浩荡黄河永不西。
所谓“新台有泚,河水弥弥”,其字面之义是:原来这里就有一个高高的四方台,如今经过翻修装饰而焕然一新;四方台上有鲜明的水;河水已经满盈,依旧在滚滚而来,滚滚而去。这是美丽的景色,是危险的美丽,也是美丽的危险。下面我们详细说说。
这个高高的“四方台”,早已有之;卫国,从卫康叔开始,直到卫宣公,代代相传。经历了多年风吹雨打、流水冲蚀,如今这个“四方台”还在,而且翻修、装饰得焕然一新了;卫国,经过卫庄公、卫桓公、州吁到卫宣公,如今卫宣公要让卫国“焕然一新”了。
“四方台”在卫国境内吗?我们不知,然而,卫宣公来到了“四方台”。他站在这里,看着那令人安排好的一切,感觉脚下的“四方台”绝不会坍塌毁坏;在卫宣公心里,卫国一切最好的都应归他,哪怕是儿媳妇,只要年轻美丽,也须归他所有。
这里应该是已经张灯结彩,看起来很喜庆。可是,喜庆仅仅属于卫宣公。当初,夏桀有妹喜,商纣有妲己,周幽王有褒姒;此后,陈后主有萧淑妃,唐玄宗有杨贵妃。而今,卫宣公就要在这“四方台”把本来属于儿子的女人变成自己的女人。
上面我们说的是“新台有泚”中的前两个字,其后两个字也颇耐人寻味。“有”是相对于“无”而言,应该是当初所无,而今才有。“泚”字可以为证。《毛诗故训传》说:“泚,鲜明貌。”《说文》作“玼”,并说是“新色鲜也。”
从“泚”字“从水”来说,就应该是“新鲜”而且“明澈”的“水”。《说文》的“玼”既然“从玉”,就应该是指玉色新明、鲜亮。“泚”为什么会“新鲜”呢?我们从“泚”字之中的“此”来看。
《说文解字》:“此,止也。从止匕。匕,相比次也。”由此来说,按顺序而放置的东西便是“此物”,按顺序放置东西的地方便是“此地”。这里的“泚”字,就应该是按顺序而储存在“四方台”上的水。这些水,是用来做什么的?沐浴。
卫宣公令人在“四方台”上储存下了用来沐浴的清水,可见卫宣公之卑鄙龌龊、丧心病狂。所以,《毛诗故训传》说:“水所以絜【同洁】污秽,反于河上而未(音围)淫昏之行。”如此做法,可谓洁其身以行淫,身虽洁而其心更进一步堕落沉沦。
“四方台”上,卫宣公精心准备了“鲜明”的沐浴之水,然而,他改变不了那滚滚而来、滚滚而去的黄河之水。而今,黄河之水已经“弥弥”,也就是既“盛”又“满”之义。所谓“盛”,意味着汹涌澎湃、滔滔不绝;所谓“满”,意味着水面宽阔、盈平堤坝。
卫宣公心中只有“色欲”的时候,就再也看不到家人、臣民,更看不到礼义廉耻;心中只有“新台”的时候,就再也看不到卫国、黄河,更看不到万古不变的兴亡之道。新台的“张灯结彩”,无异于卫国的“回光返照”。
【2】燕婉之人求燕婉,但求安顺度此生。被迫嫁给丑恶者,岂能和顺又安宁?
“燕婉之求”是何义?《毛诗故训传》说:“燕,安。婉,顺也。”据此来说,“燕”所说的“生活的安乐”,“婉”所说的是“性情的和顺”。这么说来,“燕婉之求”就可以理解为“齐女所期求的是两个人未来的生活安乐、性情和顺”。
《毛诗郑笺》之说:“伋之妻,齐女,来嫁于卫。其心本求燕婉之人,谓伋也”。这不是把“燕婉之人”理解为“姬伋”,而是说齐女认为“姬伋”才是能使她“未来生活安乐、性情和顺”的人。
孔颖达先生《疏》之说:“又言齐女来嫁,本燕婉之人,是求欲以配伋”。这是把“燕婉之人”理解为“齐女”,意思是说,“齐女”本来就是一个“生活安乐、性情和顺”的人,所以,她期望着能够托付终身的人就是能使她“生活安乐、性情和顺”的人。
可是,“齐女”的期望落空了,因为在“新台”这个地方,她被迫“改嫁”给了卫宣公了。这个卫宣公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诗中用了“籧篨不鲜”四个字来说。可是,这四个字还真的不好理解。我们只能慢慢探究。
“籧篨”两个字都“从竹”,因此,其本义应该是“粗竹席”,包括用料粗糙、做工粗糙。从用料粗糙来说,则竹席必然有许多的疙瘩而不平;从做工粗糙来说,则竹席上恐怕会有很多毛刺,乃至所用的竹条宽窄不等、高低不平。令人无法在上面俯卧安歇。
大概是从“粗竹席”的宽窄不等、高低不平的样子,引申出来了人体有臃肿疮疤之类的“丑病”,于是,“籧篨”就又有了“有丑疾不能俯身的人”这个意思。如此说来,这样的人,可谓既老又丑,还有疾病。
从有如此疾病之人,进而再引申,就有了《毛诗故训传》所说的“籧篨口柔,常观人颜色而为之辞,故不能俯也。”这里所说的,不再是身体上的疾病,而是行为举止的变态。行为举止的变态,源于内心的不正。
“口柔”是什么意思?是通过讨好别人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在说话做事的时候,一直看着别人的脸色行事,不顾任何原则,乃至不顾礼义廉耻。为什么这样的人“不能俯”呢?因为他唯恐错过任何达到自己目的的机会。
“不鲜”又是什么意思呢?在《毛诗正义》礼,从读音来说,就有“音显”和“音仙”两种说法;从表义来说,也有“少”和“善”两种说法。那么,在“籧篨不鲜”之中,究竟读什么音、表什么义呢?
既然《毛诗正义》在解释这同一个“鲜”字的时候,列出了两种读音、两个含义,也就意味着两者都可以讲通其道理。但是,我们在阅读的时候,却不能不选定一个音义,所以,我们在这里选定了“音显”、“义少”,但不排斥“音仙”、“义善”。
“籧篨不鲜(音显)”,可以从几个层次上来理解。首先,可以理解为像粗竹席之上的疙瘩、毛刺、缝隙不少,从而使人无法俯卧安歇,相当于说根本不能使人生活安乐、无法成为安身立命之地,又怎能使人“性情和顺”呢?
其次,可以理解为有丑疾之人身上的疾患不少,从而无法使之俯卧。这礼所说的“疾病”,可以是实指身体上的疾病,也可以说是借指其德行上的疾病。如此一个自身不能俯卧、疾患不少、德行疾患严重的人,岂能使人“生活安乐、性情和顺”呢?
再次,可以理解为花言巧语、甜言蜜语不少,为了达到目的,就不顾一切。这样一个不知礼义廉耻、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人,根本就无法令人信赖,当然,也不可能从他这里得到“生活安乐、性情和顺”。
无论是说像竹席上的毛病不少,某人身体的疾患不少,还是某人的花言巧语、甜言蜜语不少,总而言之,都可以归结为“不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籧篨不鲜”的“鲜”未尝不可读为“仙”,其义未尝不可理解为“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