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子谓子夏曰:“女【同汝】为(音围)君子儒,无为(音围)小人儒。”
【1】子夏,姓卜(音补),名商,字子夏。夫子以此言告知子夏,学者不可据此而以为子夏即是“小人儒”,就当时而言,子夏之学行或有偏颇,夫子以此纠其偏而归于正也;《论语》记述此言,是欲使当时及后世学者莫再生偏颇,若已偏颇则当速纠而正之。
“儒”之“道”,本来无二,惟“使人成就仁义、全德达道”而已;君子之道,贤人之道,圣人之道,其道则一,所修所行之法有所不同,所达之境有所不同而已。是故,本来并无所谓“小人之儒”,只是一旦偏离“君子之道”,即始趋于“小人之道”。
既已偏离“君子之道”而始趋于“小人之道”,则不可谓之“儒”矣,何以又有“小人儒”之名也?有心学“儒”,而发心非“儒”,如此则虽自名为“儒”而实则“非儒”。何谓“发心非儒”?“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有“利心”则非“儒”矣。
朱子引谢氏之言曰:“君子小人之分,义与利之间而已。然所谓利者,岂必殖货财之谓?以私灭公,适己自便,凡可以害天理者皆利也。”学儒而欲“利己”、“利家”、“利国”、“利人类”,乃至欲“利儒”,皆可谓“谋求私利之心”。
【2】欲“利己”、“利家”、“利国”、“利人类”,乃至欲“利儒”,有何不可?由如此之心而行之,貌似合于“义”,而“义”不由“仁”而生发出来,则其所谓“义”非“仁义”之“义”,而是“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因地制宜”矣。
然则“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因地制宜”又有何不可?由“外事外物”而“制宜”,是受“外事外物”所左右,“心性”不能自主矣;“仁义”者,由“心性”做主,顺应“外事外物”而无“不宜”,不为“外事外物”所役使而背离其“心性”。
“小人儒”,欲“学儒”而“利己”、“利家”、“利国”、“利人类”,是为得其“末”而求其“本”,而非由“本”而生“末”,如此则有“为达目的而任意改作”者,有弃其“本”而逐其“末”者,乃至有“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者。
欲“学儒”以“求利”,是以“儒”为“谋利之器”,其是否“学儒”、“用儒”必取决于其“利害得失”,是故,必有欲以“儒”得其“利”而不得者,当此之时,则弃儒、反儒者有之矣。惟君子,能“成仁”、“取义”而“置生死于度外”。
【3】宗来学儒,至今十年有余矣。在此之前,虽亦涉猎经典,乃至作“学术研究”以撰写论文、专著,而当时并未视“经典”为“经典”,究其实质,是以“经典”为“供我研究、评论,任我取舍、重组”之“资料”而已,如此“研究经典”,无异于“研究古尸、古董”矣。
壬午年季冬,于“华夏复兴论坛”(数年前已停办)有幸结识江苏李光伟先生,其后渐渐结识山东吴飞先生、段志刚先生、马培路先生等等,由此而由“研究经典”而改为以“遵经尊圣”之心“学习经典、修身躬行”,然而仍不免有“小人儒”之意。
乙酉年仲秋,与儒门后学数十人于圣城曲阜至圣墓前一同发愿立誓:“生为儒士身,宁为华夏魂,天地有真意,日月照我心!”所立之“誓”与“志”,则有“利儒”之意;至于丙戌之秋,参与“阳明精舍丙戌会讲”,得以拜见蒋庆老师前后数年,仍存“利儒”之意。
何谓“利儒”?但为“儒学复兴”而鼓与呼,常有排斥“佛道耶伊”之意,执着于“普及推广”,欲以“儒学”救时弊、论斥时政。“利儒”之中,亦有“利己”、“利家”、“利国”、“利人类”之意,然而,如此之“利心”,或流于“无我”,或流于“为我”。
“无我”与“为我”,皆偏离“修己以敬”、“素位而行”之道。直至有幸而遇真一道子宋吉岩先生,多次指点教正,而后方渐渐而改正。倘若发心于“利害”,则“读经学儒”、“讲儒兴儒”之举,虽未必径谓之“小人儒”,但恐皆于“君子儒”有所不合。
6.14子游为(音围)武城宰。子曰:“女【同汝】得人焉耳乎?”曰:“有澹(音谈)台灭明者,行不由径;;非公事,未尝至於偃(音眼)之室也。”
【1】子游,姓言,名偃,字子游,孔子弟子之一,名列孔门十哲、七十贤。武城,当时鲁国之城邑,今属山东。“为武城宰”,谓子游任武城之行政长官。夫子问子游曰:“汝于武城期间,可曾得到贤德之人乎?”“焉”者,“于其中”也;“耳”者,谓已然之事。
学者之自修,君子之治一城,君主之治国,其事有所不同,而其道则不二,当务于求贤。学者之自修,则“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治城、治国,则当务识贤而任贤。不能识贤,则所学杂乱;不能见贤思齐,则无志气;不能任贤,则纵有善政而不能行之。
陈祥道先生曰:“以天下与人易,为天下得人难。则贤者,百福之宗,神明之主,而为政者,其可以不得之乎?(宓)子贱之治单父(音善腐),其于贤也,有以父事者,有以兄事者,有以友事者,而孔子叹美之。则子游之为宰,而问之义得人,固其所也。”
澹台灭明者,复姓澹台,名灭明,字子羽,当时尚非夫子之弟子。所谓“以言取人,失之宰我;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其中之“子羽”,即澹台灭明也。盖宰我之言则善,而其德行未达;子羽之体貌虽不美,而其德行可嘉也。君子之于贤者,贤其贤而不求全责备也。
【2】子游谓澹台灭明之贤有二。其一,“行不由径”;其二,“非公事,未尝至于偃之室”。所谓“行不由径”,其本义是“不行走于偏斜之捷径”,引而伸之,有“为人处世无不遵循正直之道”。朱子曰:“不由径,则动必以正,而无见小欲速之意可知。”
《离骚》曰:“彼尧舜之耿介兮,既遵道而得路;何桀纣之昌披兮,夫唯捷径以窘步。”然而,所谓“捷径”,必非光明正大之路,却似乎可以速成、速达者也。朱子引杨氏之言曰:“后世有不由径者,人必以为迂;不至其室,人必以为简。”
有光明正大之路而不行者,或如求亲友、行贿以求得其所欲。如以苟且之心而行侥幸之事,纵然有所成,乃至一时有巨大成功,却由此不仅可见其心之不正,亦由此而扰乱败坏公德,是害己害人之举。求亲朋或行贿以达私欲,是心术不正,且是陷亲朋、官员于不义者也。
行求捷径者,或千方百计,或投机取巧。如平时不学习,而于考试之时临阵磨枪,甚至作弊以求高分,则如木之本不固、源浊而欲流清;如刻意谋求“科学技术”而满足奢侈欲望,则机巧之心日甚,乃至舍本逐末;如寻求法律法规之漏洞而谋求私欲,则与穿墙偷盗无异。
行而由径者,必有见小、求速之意。何谓“见小”?“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是也。“求速”有何不可?“欲速则不达”也。遵循正道而行,是康庄之坦途,虽有不至亦无所愧疚;寻觅小径而行,是狭邪之险路,纵能达而后患无穷。
【3】所谓“非公事,未尝至于偃之室”,谓澹台灭明若有“公事”则可至子游之家而见之;若无“公事”则从来不曾私自见子游。由此可见其自守而能公正而无私。朱子曰:“非公事不见邑宰,则其有以自守,而无枉己殉(音训)人之私可见矣。”
“室”者,必是子游私人所居之房室。固然,有“公事”时,本应在“公堂”之上,然而,偶有急迫之事时,未尝不可至长官之家。其心无私而坦荡,不敢以私害公,因此而能因急迫”之“公事”入子游之家,无避嫌之心。无私而后能坦荡也。
若非亲友,无事而入长官之家,轻则有欲求亲近、讨好之意,重则有邪媚之心。既无私心,既无苟求,何必亲近、讨好人?更不必行邪媚之事。是故,君子能自守者,必由“公正无私”之心而后能守;一旦有“私心”,则难免“苟求”。
子游能识澹台灭明之贤,可谓能“知人”而“不惑”者。是故,朱子曰:“持身以灭明为法,则无苟贱之羞;取人以子游为法,则无邪媚之惑。”子游所言澹台灭明之事,仅仅是两桩小事而已,何以由小而能见其大?“诚于中而形于外”也。是故“诚正”是其“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