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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讲座稿105:《论语·乡党》008(2017.04.25)
发布日期:2020-08-04   点击:

QQ群讲座稿105:《论语·乡党》008(2017.04.25

【学友好!济南大学赵宗来敬礼。今日共学之群有240。所到之群,皆应邀而至;宗来手动逐群分段发文,约十五分钟一大段(第一段用时较多,故段落更大)。若有垂询,敬请小窗留言待答,群中不答。此虽名为“讲座”,实宗来自学所撰。敬学《论语》,不敢鉴评,只敢学习而躬行。文稿皆在121893048空间日志,任凭阅览、转贴。若无特殊情况,不再接受加群邀请。贵群不喜欢,请移宗来出。】

{10.9问人於他邦,再拜而送之。康子馈(音愧)药,拜而受之,曰:“丘(读作某)未达,不敢尝。”}

【1】《说文解字注》曰:“问,讯也。引伸为礼之聘问。”此处之“问”字,即“礼之聘问”。何谓“礼之聘问”?有礼物而托人送达以代致问候也。“问人于他邦”,是托人代送礼物而问候异邦之人也。“再拜而送之”,谓向所托之人拜两拜,然后为之送行。

“拜”之名义有多种。受礼者立,则不须跪拜,但两手上举相合而与额平,弓身如矩,两手随首下行,但下不于心,亦此谓之“作揖(音嘬依)”、“鞠躬”。今所谓、“鞠躬”,但有弓身,两手始终置于身体两侧而不动,非中华传统礼貌。

十年前,民间儒生前往山东邹城亚圣庙举行释奠礼,宗来与焉。亚圣贤裔之长者所行拜礼异于此,“拜”则两手相合于下而弓身,“兴(音星)”则两手上行如托物,谓之“托福”。窃以为“托福”之说或有世俗之意,宗来未取,段炎平先生取之而行。聊记以备一说。

受礼者坐,则须跪拜。隋朝之前,多是正坐;隋朝之后,高坐盛行。两膝跪坐谓之正坐,臀居几榻谓之高坐。跪拜又有“空首”、“稽首(音启)”、“顿首”之别。“空首”亦只是两手低至心上;“稽首”与“顿首”则两手低至地面,前者首有停留,后者稍停即止。

受人之礼者,一拜而止。“再拜”者,拜而又拜也。“问人于他邦”者何以“再拜”?一拜乃是拜其所托之人,以示谢意也;受托者可以回拜。一拜乃是拜其接受礼物之人,受托者只是暂时代之受拜,故不需回拜。

【2】“康子馈药”,谓鲁国之卿“季康子”馈赠药物于夫子也。为何“拜而受之”?依礼,接受尊者或长者赠送物品,则一拜而受之,以此敬谢,无论所赠送者为何物,皆不可拒绝。夫子答谢之,曰:“丘未达,不敢尝。”

何谓“达”?其正体字作“達”。《说文解字》曰:“行不相遇也。从辵(音辍),羍(音达)声。”“从辵”则与道路或行走相关。“羍”,“从羊大”,本义为“小羊”,谓羊由小至大。然则“达”字何以解为“行不相遇”?

盖“行不相遇”非其本义,而是其引申义。既然“羍”谓“羊由小至大”,由此引申为“由此至彼”;如此,则“从辵,羍声”为“道路畅通而无所不至”。正因“道路畅通而无所不至”,故而“人行其中而难以相遇”也。,

夫子所言之“未达”,有“未能无所不知”之意,暗含“未能知晓药性”之意焉。夫子何以明言“不敢尝”?凡是用药,皆须知晓药性与病症,然后对症下药;倘若药不对症,非惟不能治疗疾病,甚且因此而致生疾病,是故“不敢尝”。

再者,依礼而言,受尊者或长者之馈赠,若是可以饮食之物,则当即可品尝或饮之食之。夫子“不敢尝”,固然是不敢因此而伤身,却又不能失礼。由此而言,药物不可作为馈赠之物,接受馈赠药物者不可妄用之也。

然而,“季康子”何以馈赠药物于夫子?盖非因夫子有疾病,乃是暗示夫子不从其命而犹如身患疾病。夫子“拜而受之”,依礼而不能不受;夫子答以“未达”,是婉言谢绝其命而不怨责他人;夫子言“不敢尝”,是于其意图未明、道义不合之时,不可随意应允。

{10.10厩焚(音旧坟),子退朝(音潮),曰:“伤人乎?”不问马。}

此章之意是,夫子家中马棚失火,夫子正在朝廷;退朝之后,家人来告知此事,夫子只是询问是否伤人,而不曾问及是否伤马。此章之大义是,“仁民而爱物”,如朱子所言:“非不爱马,然恐伤人之意多,故未暇问。”

人类之父母者,天地也;是故,对天地而言,人之与人,皆为天地所生,可谓“同胞”。禽兽草木之类,亦是天地所生之生物,是故,人之与万物,可谓“同类”。圣贤君子对人对物,可谓“一视同仁”,然而,发心则同,只是因人或物而分别为“仁”或“爱”。

以“仁心”待人,体现为“仁”;以“仁心”待物,则体现为“爱”。此如投石入水,必生涟漪,由此扩散而至于四周上下,何尝自限范围?然而,亦必渐渐自近及远,其涟漪亦必由显而隐。“仁民爱物”,亦如此也。

倘若将“待人”与“待物”并列,则如投石入水而欲使其涟漪远近相同,既违天理,亦不合人情。倘若如齐宣王“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则可谓“用心颠倒”。不可由“贵人贱畜”论此章之义,否则有陷入“利害相较”之窠臼矣。

{10.11.1君赐食(音时),必正席先尝之。君赐腥,必熟而荐之。君赐生,必畜【同蓄】之。}

“君赐食”之“食”,其读音何以为“时”而非“四”?若单指“可以食用之物”则读音为“四”,单指“食用行为”则读音为“时”;此则兼有二义,谓君主惠赐“可以食用之物”,受赐者当即“食用”而不可无故推迟、拒绝。

“君赐食”者,谓君主惠赐食物而使之食用,受赐者可以是臣,亦可以是民。“必正席”之“必”,谓必须如此而无例外也;“正席”谓“席位”不可不正,“席子”亦不可不正也。“先尝之”者,君既赐食,则敬而受之,不敢怠慢,随即而先品尝食物。

若君主所赐不多,受赐者当食用而尽之,如郑庄公赐颍考叔之食,颍考叔当尽食用之,其捨肉而不食,故有郑庄公之问。若君主所赐较多,受赐者当先品尝以示敬,然后分其其馀者于属下官员,不敢独享君主惠赐也。“君赐食”,其礼如此;申言之,尊长赐食,亦当如此。

“君赐腥”,谓君主所赐者是死鱼、生肉之类,非当时可食之物。“必熟而荐之”,其重点在于“必荐之”。荐者,献也。君所赐生肉,须熟之而后方可食;食用之前须先献于先祖,敬谢先祖之德荫,请先祖共享君主之惠赐、荣光。

“君赐生”,谓君主所赐者是尚未宰杀之活物。“必畜之”,谓受赐者领受所赐之物后,须精心喂养,以待祭祀时用作祭品,若非迫不得已则不宰杀之。何以必待祭祀?君之所赐,先享先祖,而不敢独享也。何以精心喂养?君仁而未杀之,臣无故不忍杀之也。

{10.11.2侍食於君,君祭,先饭。}

臣子陪侍君主进餐,谓之“侍食”,盖庶民不在此列。“侍食”者,其君进餐,陪侍者亦进餐,与庖厨或侍奉者不同。所谓“君祭,先饭”,是于其君行祭礼之时,君已献祭品于其先祖,侍食之臣不参与行祭,而先行用饭。

历代注者,皆谓“先饭”“若为君尝食然”,其中有“若”字,则可谓“先饭”并非“为君尝食”,乃是“不敢当客礼”,即不敢以客人自居。臣子何以不敢以客人自居?君臣一体,虽有尊卑之别,但此时“侍食于君”,则君臣如同家人。

主人待客,主人以客为尊,故主人须款待客人;主人请客食用饭菜,然后,客方可食用。倘若臣子以客自居,则以其君为主人,而自居于尊,故臣子不敢。何以“君祭”而“臣不祭”?臣侍其君而得以共食,则“君祭”而“臣不祭”。

倘若是主客地位对等,则客人可以先于主人而行祭;若主人之位尊于客人之位,则主人先祭而客人后祭。若是君主赐食,且君以客礼待之,则须得君之命,然后敢行祭。臣侍其君而用餐,无主客之别,故“臣不祭”也。

【今晚所学,到此结束,多谢诸友。学不在多,而在思而躬行。若有垂询,敬请小窗留言直说,所答仅供参考。谢绝闲聊与争辩,无礼不答。若贵群不想继续敬请告知,宗来将立即退出。若有愿转贴、转播者,悉听尊便。诸君再见!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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