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群讲座稿116:《论语·先进》005(20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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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颜渊死,子曰∶“噫!天丧(四声)予(音鱼),天丧予。”}
【1】凡是有生,必然有死,此所谓生死,于天地之间而言也。人之有生也,性与体偕生,性得之于天,体得之于父母,长养于天地万物。人之死也,丧生于天地之间也;然而,体死而性不死者谓之“死而不亡”,性死而体亦死者则可谓“死亡”。
《说文解字》曰:“死,澌(音斯)也,人所离也。从歺【同歹】从人。”何谓“澌”?水化为气而不见其形也,然而,人之死也,一时之间形体尚在人间而生气离形体而散去矣。其字何以“从歺从人”?“歺”者,本为“剥肉离骨”之义。
“剥肉离骨”而害人者,谓之“歹人”;人“剥肉离骨、手持其肉而食之”,则谓之“餐”;人既丧生,而后肉渐腐而离骨,则谓之“死”。然而,生气离其形体,形体之死也;肉腐而离其骨,形体之亡也;人心人性离人之形体,“人”之死也。
当“歺”之象转变为“歹”、“人”之象转变为“匕(音鄙)”,则是“规范整理后之“死”。其中之“匕”,在篆文之中与“化”之右半近似;“化”之右半,即“化”之古字。“匕”之象“从反人”,故“生人之反”是死,“既生”返回“生前”亦是死。
今从“死”字之象而言,或可看作由“一、夕、匕”合成;“一”者,“道”所生之“一”也;“夕”者,日落入夜而趋于翌日之晨也;“匕”者,来自于天者复归于天,来自于地者复归于地,此所谓“化”也。人能养性成德,遵道得道,然后有天然之化,即“死而不亡”。
颜子,其天生之性,与人无不同,然而,其所修之德已介于圣贤之间。是故,颜子之死,形体既死而已,非其性之死也。颜子一生,修德遵道,是故,其寿命虽短,却非“死于非命”者,是全其性而归天者,是“死而不亡”者,然而,其“生命”已“离世而去”矣。
【2】“噫”者,“伤痛声”也。《说文解字》曰:“噫,饱食息也。”此是其本义,由此引申,内心感触极深而生伤痛,发自内心而气息之声悠长也。是故,《庄子》有“大块噫气,其名曰风”之言,“大块”者,大地也。此字不可轻易用之也。
夫子何以重复慨叹“颜子之死”为“天丧予?”任何人,生于何时何地,非其人自身所能定者,乃是由天而定。天既生夫子于当时,又生颜子于其时,且颜子随夫子而学道修德,更是当时夫子弟子中唯一“好学者”,则夫子知“其能得颜子”是“天之所命”也。
《说文解字》曰:“丧,亡也。从哭从亡,会意,亡亦声。”“丧”与“亡”,其义皆是“既有之,再失之”,其不同之处在于,“丧”为“既失而永不能复得”,人对此无能为力;“亡”则为“虽失而或许可以复得”,人对此尚能有所作为。
“天丧予”之“予”,固然是指“我”,然而,其中含有“上天生就我之身、我之性,且赋予我之生命、性命、使命、寿命”之义。既受天所授予之使命矣,既得天所生之颜子矣,而今颜子竟离开人世而不可复得,则夫子“易天下无道”之使命此生无法达成矣。
夫子、颜子之生也,天所生也;夫子、颜子之寿命,天所命也。天何以如此?天有天之义,天有天之时,天有天之运,天有天之数。是故,虽曰“天丧予”,而夫子无所怨也;天运应于人事,人间之人不遵道修德、敬天爱人,天也无奈,故夫子深叹也。
先儒有言:“人为天地之心。”人心不正,人间欲“升平小康”亦不可能,何况“太平大同”?人间君主无“遵道修德、敬天爱民”之心,虽有圣贤在世而不信不用,上天其能奈何?是故,天运之转,在于人间之人心正,在于君主之“遵道修德、敬天爱民”。
{11.10颜渊死,子哭之恸(音痛)。从者曰∶“子恸矣。”曰∶“有恸乎?非夫(音扶)人之为(音位)恸而谁为(音位)?”}
颜子离世,而夫子为其大哭,极其沉痛。《说文解字》曰:“恸,大哭也。从心,动声。”由此可知,“痛”者,是身体之疼痛;“恸”者,是心动而不能自制,心痛至极而竟不自知。何以竟不自知?真心真情自然流露,无丝毫矫饰也。
夫子悲恸而不自知,随从者见而言曰:“夫子悲恸之极矣。”盖谓或于礼有所不合也。夫子诚然不自知其悲恸至极,然而,绝非于礼不合也。盖于随从者观之,死者只是弟子之一而已,于一弟子之死而至于悲恸至极,则于情于理皆有所过矣。
夫子所言“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意谓“若非因为此人之死而悲恸,尚有谁值得如此悲恸”。夫子为颜子之死而悲恸,固是对颜子之真情,然而,亦必为天下人间而悲恸。夫子为“颜子之死”而深叹“天丧予”,叹此生难见天下有道;悲恸至极,痛天下苍生也。
学习此章,令人太息者在于,夫子为颜子之死而悲恸至极,然而,天下有谁知为圣贤之死而悲恸?圣贤之死,是圣贤离开人世,圣贤自身不以其死为忧,却是天下人之不幸。天下有圣贤而人不知敬之信之,失去圣贤则欲敬欲信而更难。
圣贤君子之道,是“人之所以为人之道”,是“人类之所以为人类之道”。能敬信圣贤君子之道,则可以免于使人如禽兽、人类如丛林生物,进而可以由“据乱世”升为“升平世”,由“升平世”升为“太平世”。人如禽兽、人类如丛林生物,世人或不以为忧,圣人则深恸。
{11.11颜渊死,门人欲厚葬之,子曰∶“不可。”门人厚葬之。子曰∶“回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非我也,夫(音扶)二三子也。”}
【1】颜子既死,门人欲厚葬之。门人,谓颜子之弟子也。夫子尚在,颜子不得自收弟子,然而,颜子何以有弟子也?后从夫子学道者,从夫子之命而由颜子先行教之也。是故,夫子之弟子则径谓之弟子,弟子之弟子则谓之门人。
门人之“欲厚葬”颜子,是敬爱颜子之情。夫子则曰“不可”,何也?门人敬爱颜子,人情也,但礼不可因人情而擅改,否则,其礼不成其为礼矣。敬爱死者则厚葬之,怨恨死者则薄葬之,则虽有礼而形同虚设矣。并非礼不顾人情,而是此所谓“厚葬”是过重人情。
世人有因情感而不顾礼法者,有因利害而杀人却命厚葬死者。前者有情可原,非有意损害礼法;后者则是置礼法于不顾,有意违背礼法。无论何者,皆可导致“礼崩乐坏”。礼者,使人区别于禽兽也,使人能立而有序也;无礼则乱生,乱生则刑罚兵戎必多。
门人不从夫子之言,终则厚葬颜子。然则门人有敬爱颜子之好意,而拂逆颜子之心意。何也?颜子之德,既介于圣贤之间矣,生前既知“非礼勿听,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矣,门人于其既死,竟葬之以“非礼”,是门人私情而不受颜子之教,岂是真敬爱颜子也?
【2】夫子非无情也,然而,必不以情而害礼。夫子曰:颜子将夫子视如父,而夫子却不得将颜子视如子。夫子何以有如此之言?颜子深知夫子之心性,夫子对颜子之心性更是无所不知,然而,颜子之弟子违礼而不自知,且自以为是,不从夫子之言,夫子不得已也。
夫子何以不得已?一者,因门人不从其言;再者,颜子之父尚在,亦不从夫子之言。夫子或许可以使颜子之弟子听从,却无法替代颜子之父,无法使颜子之父听从。门人终究违礼而“厚葬”,夫子无可奈何而有“非我也,夫二三子也”之言。
“非我也”,谓“此非我之意”;“夫二三子也”,谓“此乃颜子弟子意欲如此”。夫子此言,非责难颜子之父、颜子之弟子,而是言其行为之非。编订《论语》者存此章于此,则示时人、后人引以为戒,然而,世人竟然不引以为戒者何其多也!
夫子之后,学习圣贤君子之道者多矣,当权者声称尊经尊圣者众矣,然而,一旦关乎自身之情感、名利、得失、生死,则自以为是而不从圣贤君子之道矣。是故,自从夫子之后,再也无“王”;自从孟子之后,再也无“圣”;两千余年治乱纷繁往复,终未有“太平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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