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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讲座稿127:《论语·先进》017(2017.10.10)
发布日期:2020-08-04   点击:

QQ群讲座稿127:《论语·先进》017(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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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子路使子羔为(音围)(音必))宰。子曰“贼夫(音扶)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音围)学?”子曰“是故恶(音物)(音扶)(音宁四声)者。”}

【1】子羔者,姓高,名柴,字子羔,夫子弟子之一。子路时为季氏之家臣,举荐子羔于季氏,欲使子羔就任费地之行政长官。费,季氏之封地所在。子路如此,必是“好意”,然而,夫子闻之,却谓子路之举,乃是“贼夫人之子”。

“贼”字之象,今作“从贝,从戎”。“戎”字之象,是“甲”与“戈”之合体,若此,则“贼”字之义,为“穿戴铠甲,携带兵器,或以此而护卫宝贝,或以此而劫夺宝贝”,盖“护卫宝贝”之义已失,如今惟有“劫夺宝贝”之义独存,即“盗贼”之义。

然而,《说文解字》解“贼”之义为“败”,解其象为“从戈,则声”。又曰:“则,等画物也。从刀,从贝。”由其象而言,“则”之本义,或为“持刀毁贝”,或“持刀护贝”,《说文解字》却解为“持刀而于物体之上界定其等差,并刻画出标志”,盖引申义也。

由此引申义而再引申,“则”便有“法则”、“原则”之义。据此,“贼”若解为“从戈,则声”,便是“毁则为贼”之义,亦即“败坏法则,谓之贼”;由此再引申,又有“杀人不忌为贼”之义,亦即“杀人而无所顾忌、不择手段,谓之贼”。

若谓“贼”字“从戈,则声”,则“戎”字之象为“刀”与“戈”之合体;以“刀戈”毁坏“贝”,所毁坏者为实物,是“盗贼”之“贼”;合“贝”与“刀”为“则”,以“戈”而毁坏“法则、规则、原则”,所毁坏者非实物矣。“贼夫人之子”,兼取此二义。

【2】“夫人之子”,先儒以为是指“子羔”,然而,倘若如此,则单言“贼之子”即可,不必言“夫人”。是故,“夫人”当指“彼人”,既可指子羔之“人心、人性”,又可指“费地之民人”;“之子”当指子羔之“人身、人生”。

盖子路之意,举荐子羔于季氏,使之任费地之宰,是欲成全子羔,而非欲败坏、毁坏子羔;是欲造福于费地民人,而非欲毁害费地民人也。是故,子路之举荐子羔,本是“好意”,子路不以为有错有误。然而,“好意”未必是“善意”,“好心”未必是“善心”。

子羔虽有学而其学未成,犹如五谷虽已秀穗而尚未成熟;子路举荐学尚未成之子羔而使之为政,犹如五谷尚未成熟而欲收获而使人作为粮食或种子。以未熟之谷物为粮食,固然可以勉强食用,然而,相当于五谷本可丰收,却使之歉收;若以之为种子,则难以再生矣。

以未学之人为政,是使不知辨别正邪者为政,何以“正其身”?“其身不正”,何以“正人”?莫非使得如子羔者成为季氏之“顺臣”乎?以学而未成之人为政,虽能辨别正邪,然而其志气尚未足以坚守其心性,若使得子羔者遇诱惑威胁而不成贪官污吏,难矣哉!

【3】子路自以为出于“好意”,已溺于“意必固我”之“意”矣,是“自以为是”者。既然如此,则以“不知”而为“知之”;子路之举荐子羔,犹如揠苗助长者,未见揠苗助长之危害时,必不以揠苗助长为错误。是故,子路闻夫子之言,必然申辩。

子路申辩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其意曰,既有民矣,则可以于治民之中学习治民,何必先学习治民之道而后方可治民?既有人矣,则可以于与人相处之中学习为人处世,何必先学习为人处世之道而后方可为人处世?

既有祭祀土地神、五谷神之礼仪,则可以于祭祀土地神、五谷神之时学习礼仪,何必先学习祭祀之礼仪而后方可行祭祀之礼?为何定要以读书方式学习?以实践方式学习有何不可?读书学习固然可以,于躬行实践中学习尤为重要。

自古及今,如子路此言此意者众多;近百余年尤为盛行,乃至已成风尚。如此如此,或出于“好意”或以为“无可奈何”,然而,因此而“贼夫人之子”有几多矣。既往者则不咎矣,然则继来者其可免乎?既成之害已无可挽回,然则今日、来日可免于如此之害乎?

于治民中学习治民,是以庶民为试验品,庶民何辜?以邦国为试验场,邦国不幸。于为人处世中学习为人处世,是以自身为试验品。既不知何为正心、善性,又不知何为道义、道理,犹如任凭田中禾草丛生,犹如不知“道”而行“路”。待欲追悔之时而莫及矣。

不先读书而学,却于祭祀礼仪中学习祭祀礼仪,则不诚不敬于鬼神。礼仪既失其本,则礼仪非礼仪矣。倘若当时所行是祭祀礼仪已失其诚敬,失其正道,则所学所习难免随波逐流,乃至同流合污。进而言之,不必学习圣贤君子之道,学习时俗即可。悲哉悲哉!

【4】时俗之中,若子路之行为者多矣,如子路之申辩者多矣。然则,夫子闻子路之申辩,但有一言而已:“是故恶夫佞者。”其义曰:“正因如此,故而可知能言善辩者之可恶(音物)。”夫子何以不详言而矫正之也?或许是使之自明而自正,或虽有详言而未载。

有“意见”者,若能闻道而勤行,则能自明而自正、知过而能改;有“意见”且已成“成见”者,则虽闻道而半信半疑、任意取舍、若存若亡,多言无益;已成“成见”且能言善辩者,固执己见矣,虽闻道而以其“成见”为度量衡而论其是非,难免“大笑之”。

道须自知自行,是故,“道可闻而不可传”;不诚不信则不能知、无以行也。德须自得自明,是故,“清者自清”是自学自修而能清也;“浊者自浊”是自蔽于“成见、鄙陋”而他人无法使之清也。(宗来诚敬而详解,自学自修、自知自明而已,盖多厌烦或不屑者。)

道君有言:“多言数(音硕)穷,不如守中。”夫子有言:“天何言哉?”然而,天不言而圣人代天而言,否则“蔽于人而不知天”者,终究不知如何“修心养性而格天”矣。圣人所言,以言明象、以象法天、以天传道也,使人知学习、修养、修行而自得而已。

【5】孟子曰:“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有道德礼义者谓之华夏,是“人之所以为人”者也;无道德礼义者谓之夷狄,是虽生而为人却行近丛林之道者也。西学东渐之前,中华大地有夷狄之道;西学东渐之后,夷狄之道盛行。是可谓“变于夷者”。

春秋之时,礼崩乐坏,有孔子得道而传道;战国之时,百家争鸣而处士横议,有孟子得道而传道。自孟子之后两千余年,虽有贤而无圣,虽有明君而无帝王,虽有五经而“畏圣人之言”者寥寥,时至今日皆可谓形形色色之“杂家”为风尚。

“师夷之长技以制夷”者,但学夷狄之技术、技能,而非学“夷狄之道”;“戊戌变法”乃至“中体西用”,以及其后,则非惟杂糅中华大地之百家,且杂糅中西。其行者如子路之行,其言者如子路之申辩,无不出于“好意”,无不欲“救国、强国”也。

行如子路,言如子路,则必废经典、贬圣人、尚思辩、崇创新、重实践、尊试验。数百年之志士仁人、勇士义士如子路者,可歌可泣,“成事不说,遂事不谏”矣,,然而,“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今晚发布完毕。学不在多,而在思而躬行。若有垂询,敬请小窗留言直说,必答以供参考。谢绝闲聊与争辩,无礼不答。若贵群不想继续,敬请告知,宗来愿意退出。若有愿转贴、转播者,悉听尊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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