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讲座稿215《宪问》029(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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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子贡方人。子曰:“赐也,贤乎哉?夫(音扶)我则不暇。”】
【1】“方”是何义?《易》有“天圆地方”之言,古有“无规矩不成方圆”之说。“天圆地方”,以“道义”言之;“无规矩不成方圆”,以“规矩”言之。“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以“道义”则从“道”,以“规矩”则从“器”。
“乾坤”者,以“道”言之,是以“乾坤”以载“天地之道”;“天地”者,以“器”言之,是以称其“覆载之功”。“天圆”者,“天无私覆”也,“无私”则行合道,“覆”为天之功;“地方”者,“地无私载”也,“无私”则不违道,“载”为地之功。
固然“天外有天”,然而,在此一“天地”则人与万物无不在此天所“覆”之下,无所不覆也。天何以能无所不覆?以其“无私”也。“乾以易知”,“日月合易”,由日月可知“天道”,天遵道而生人生物却无私,天覆人覆物却无思无为,故能无所不覆。
此地虽小,然而,人物与天,无不为其所载,无所不载也。地何以能无所不载?以其“无私”也。“坤以简能”,由其“简能”可知“地道”,“简”者选也,地之于人于物,无所选择,惟人与物之自择,适合其刚其柔者则生,非地择而生之,故能无所不载。
以“规矩”言“方圆”者,“规矩”乃“器”也;圣人得道而制之,使众人可以持之而为用;规以成圆测圆,矩以成方测方。子贡之修行,名列十哲七十贤,而终究未达圣域,故不能制“规矩”,而只是“持矩”以测他人之是否方正,故曰“子贡方人”。
【2】夫子因“子贡方人”而发“赐也贤乎哉”之叹。“赐”为“子贡”之名,然而,“子贡”是贤或不贤?遵道敬天之君,可谓贤君;遵道忠君之臣,可谓贤臣;明礼相夫之妇,可谓贤妻。是故,“贤”与“不贤”,未可执于一“矩”以“方”之也。
史实之“子贡”,其人之专名字也;《论语》之“子贡”,类人之类象也。就人论人,就事论事,非能读经者也。子贡有名字,人人各有其名,是故,人人读至此处,则当反思自身是否“方人”;人如“子贡”者,读至此章,则当反思自身应当如何。
人以“君子德行”为“矩”,以此测量众人,则难免鄙视小人,乃至见世多小人而至于厌倦人世;人以“贤人德行”为“矩”,以此测量“君子”,则难免轻视“君子”;以“圣人德行”为“矩”,以此测量天下人,则难免否定天下人。
进而言之,以“儒道佛”中之一为“矩”,以此而衡量其他,则难免强分高下,乃至排斥、攻讦其他。纵然持“矩”而测量万物,亦不可也。以类而言,万物有万类;以形而言,天下岂有毫无不同之两物?物各不同,因而各得其用;人各不同,因而各有其事。
再者,人物既不同,则虽有一“矩”以测量之,亦须有精粗之别。“选贤任能”,则“贤”与“能”不同,若使贤者能得贤者之位,能者能得能者之用,斯君王用人之道也。人之于器物亦然,雕琢玉器,岂能与烧制砖瓦同用一“矩”哉?
道君有言:“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方”者,“比”也,以“此”为“矩”而作“比较”也。一旦落入“比较”之中,则偏颇而不中不正,轻则不合于道,重则背道而驰矣。
子贡之德行,终至于“贤人”,而非当初便是“贤人”。“子贡方人”之时,以“圣人德行”而“方”之,则“非贤”也;以“君子德行”而“方”之,则可以为之“贤”也。“赐也贤乎哉”?夫子期之由“君子之贤”至于“贤人之贤”,由“贤人之贤”至于“圣人之贤”也。
【3】“子贡”如何“方人”?陈祥道先生尝作例举:“子贡对卫将军文子,则谓颜渊之相;冉雍,有志之君子;仲由,才任治戎;冉求,好学博艺。至于公西赤、颛孙师、曾参、卜偃、灭明、高柴、南容之徒,莫不在其所议。”此皆可谓持一“矩”而“方人”。
夫子何以言“夫我则不暇”?“夫”为语气词,然而亦有“如子贡方人之事”之义焉;“我则不暇”,谓夫子无闲暇“方人”。何以“无暇”?学习、修养,当务在于修己之心性,以此心性主导其身而言行也。“方人”者,并非不可,只是无益也。
君子之道,在于“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而不在于旁观议论、比较评判他人。或曰:“君主选贤,臣子举贤,贤者识贤,岂能不加比较评论?任贤岂能不容议论?”须知,贤与不贤,非由比较而得,亦非以比例而择优选拔。
何以“方人”无益?“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纵然是为政者,“为政以德”、“恭己正南面”而已,横加比较而论臣之短长,难免厚此薄彼,相互攀比,乃至党同伐异,嫉贤妒能,如此则非惟不能治国平天下,能免于衰亡亦难。
朱子曰:“比方人物而较其短长,虽亦穷理之事。然专务为此,则心驰于外,而所以自治者疏矣。”此言于“方人”尚有所肯定,但言不可“专务于此”,有所未妥。因人之问,因事之需,然后及乎“方人”则可,若非如此,则“审问之,明辨之、笃行之”可也。
学儒、学道、学佛者,往往不知不觉而流于“方人”,学此章而后,当知自省而避免之。能辨其是非、正邪、善恶,是君子之所必需,然而,君子当以自修、忠恕、扬善为其所务,而不宜用心于比较、议论他人、政令之长短,不可逢迎,亦不可攻讦。
明末张岱先生《四书遇》中引邹东郭先生之言曰:“学者喜较异同,却错过了自家工夫,就使校勘甚明,与我何益?譬如纵酸手收人户百万税粮,尽在伊腹中,依旧是条穷汉,无勺合受用。”乐于“方人”,犹如旁观而指手画脚,非惟不如“自得之”,且嫌于自是、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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