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讲座稿220《宪问》034(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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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子曰:“莫我知也夫(音扶)!”子贡曰:“何为(音位)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
【1】夫子有言曰:“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又曰:“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又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既然不计较“人不知”,不担忧“莫己知”、“不己知”,此章何以有“莫我知也夫”之言也?
《先进》篇有“不吾知”,既用“吾”字,则是从“天地、父母所生之我”而言,亦即从“使命、责任、义务”而言。“莫己知”与“不己知”,既用“己”字,则是从“我之心、我之志”而言。“莫我知”,用“我”字,是从其“身在人间之心志、言行”而言。
“人不知”,未言所不知者为何,然而,或不知其心志,或不知其言行,或不知其责任,三者有其一便可谓“人不知”,抑或三者“人皆不知”;再者,其所言者,只是“人”不知,而未言及“天”之知与不知。“莫我知”,亦仅言“人”而未及“天”。
邢昺先生曰:“莫我知也夫”谓“无人知我志者也”。是仅仅论“心志”,而不及“言行”,义有未全,但已明言惟“无人知”。朱子曰:此是“夫子自叹,以发子贡之问也”。若以为夫子自叹,则或与圣人境界不符;若夫子为引发子贡之问而叹,则夫子近乎伪矣。
然则“莫我知也夫”何谓也?天下在世之人,无不可自称为“我”,无不有其“心志、言行、使命、责任”,然而,天下之“他人”,谁能尽知“我”之“心志、言行、使命、责任”?无人能尽知,亦无法能尽知,“莫”字即使“无人”、“无法”之义。
【2】“六书”之“假借”字,如“其、或”之虚辞,无不源于实辞,且其义远广于源本之实辞。如“其”是“箕”之本字,“箕”以容物,而“其”之所容者非止于物;“或”为“国”之本字,“国”有限而“或”无限。由此可推“莫”字之义矣。
“莫”为“暮”之本字,“莫”字之义与“暮”字之义有何关联呢?“莫”字之写法,为“日”在“草”中,亦即“草木蔽日”;由“日落入草中而被草木所蔽”而言,则是“暮”字之义,然而,“日升之前被草木所蔽”,则是“朝(音招)”字之义。
从“日行”之象而言,“日之可见”者,只是“东升之后”至“西落之前”;“日之不可见”者,则是“西落之后”至“东生之前”。是故,“莫”字之义,若从“草木蔽日”而言,是“物虽存在,人却因日落而不得见之”;若从“日在草木中”而言,则其义不同。
由此而言,人所能见者,惟白昼之日,而不见黑夜之日;日落之后至日升之前,人因黑暗而不能见物。然而,日在黑夜仍旧运行,物在黑夜依旧存在,是故,谁能得见昼夜之全日?谁能尽知某人之心志、言行?推而言之,“莫我知也夫”之“我”,可谓夫子及人人。
所谓“知己”、“知人”,就其大略而言之也,但凡是人,皆无法、无能尽知他人之所有。圣贤君子固然“求为可知”,而“所以立”则尤为关键;既然无人、无法、无能尽知“我”,则于“人不知”亦何必有“愠”有“叹”?何必贪求他人必能“知我”哉?
夫子之言,非“夫子自叹”,乃是“夫子自述”也;非“以发子贡之问”,乃是意欲启发子贡而使之明道也。朱子以为“我”是专指夫子自身,且以为是“夫子自叹”,而子贡闻夫子之言,亦是如此,固而继之以“何为其莫知子也”一问,是以终究未能跻于圣境也。
【3】子贡于夫子所述,虽曰未达,既已有问,则夫子亦答之。然而,夫子所答,又好似非答其问,所谓“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既是夫子所自遵自行,亦是学道者所本应遵行者,且谓人虽难以知“我”,而“我”无所逃于天也。
“不怨天”者,何也?天有天道,人有人道;人道可以通天道,而不可替代天道,亦不可等同于天道;人有妄行,而天无妄行,纵然有天灾,亦非天有意伤人伤物,则人岂能怨天?若是因人之妄行而导致天行不常,伤及人物,尤不可怨天也。
天之主宰,谓之上帝,纵使上帝有背道之罪错,人类怨之亦无济于事;天地亦是有形者,凡有形者皆有生成毁坏,人类怨之亦无法阻止;天时使人间有寒暑雨雪,人知有此而不自应而防之,何怨于天?人类妄行而背道,遭天谴天罚,岂能怨天?
人之生于其时、其世、其境,必有贵贱、贫富、智愚、美丑之别,此别必是前因之果,前因既定而已不可改变,而怨如今之果,譬如种瓜而怨未能得豆也。人人生而有善性,而不修其心养其性,竟怨上天不公、叹怀才不遇、怪生不逢时,是不自量力也。
天地人三界之中,人界本即清浊之气交杂,人类趋于心正、气正则日益近乎清;人世必然有善有恶,善积则恶消减。必欲人间有清无浊、有善无恶而后无怨,犹如欲人不饮不食而能生长,犹如欲使人生乎真空之境,犹如使鱼生乎至清之水。
“为仁不富,为富不仁”,求仁得仁而不富者,有何可怨?明晓“居仁由义、惟道是遵”者,虽身被杀、虽失其生,亦无所怨。至若泯灭良心良知,逆弃善性,背道失道,由此而招致天谴天罚,既是罪有应得,又何所怨焉?然而,“不怨天”须修养修行而后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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