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第三三三讲:《小雅·鹤鸣》(2019.09.01)(三)
【说明】宗来自学,此文自成,群主邀请,故发群中。今学诗经,回归正统;依据毛传,参照五经。不事创新,但求中正;不抑不扬,不作赏评。诗以言志,习必躬行;学而习之,修齐治平。扣扣微信,三百廿六;时久字多,需静需恒。周二论语,周日诗经。
五、全诗第三四句讲解:
两章之三四句相似而不同。第一章曰:“鱼潜在渊,或在于渚(音主)。”《毛诗诂训传》注曰:“良鱼在渊,小鱼在渚。”第二章曰:“鱼在于渚,或潜在渊。”《毛传》未注。欲解其义,惟据“良鱼在渊,小鱼在渚”以求之。
【1】王者如鹤,鸣于九皋;政正教善,普及郊野。王者之平治天下也,须遵道,须兼善,须贤臣辅佐,须能者尽心尽力。王者遵道,以教化为先,以政令辅之。若是非道,则虽有教而不能化,惟有以圣贤君之道而教民,惟有遵天道而行人事,方能政通人和。
王者固须独善,然而,一人之善,天下治平难达;惟有教化普及,使天下人民良心不泯,良知呈现,然后能心心相通而无隔阂;使士知修心养性,进德修业,然后能有贤人君子,此之谓兼善。善行之本源,在于先天之性善,教化者,固本培元、开源节流也。
王者倘若独断专制,则如独木不成林,亦非王道之所宜。一人纵有千手千眼,岂能行尽天下之事?是故,王者必举贤以为辅佐,同心同德以遵道而行义,同心协力以敬天保民,然后,可以使能者各尽所能,可以从升平而至于太平,可以參贊天地之化育。
“鱼潜在渊,或在于渚”,是以鱼喻贤能。良鱼潜藏于深渊,小鱼游走于水中陆地旁之浅水,喻贤者不易得也。良鱼喻贤者,小鱼喻能者。深渊之鱼,不可钓而得之,惟有感应而能通;贤者无心于名利富贵,不可以名利富贵为钓饵,惟有志同道合而能来。
再者,龙非池中之物,鱼跃龙门方成龙;鱼龙潜藏于深渊,未必是潜藏,而是养成之所必经。《易·乾》六爻,初谓“潜龙勿用”,二谓“见龙在田”,五谓“飞龙在天”,上谓“亢龙有悔”;是故,时之未至,德之未达,不可居其位,难以胜其任也。
【2】王者如鹤,鸣于九皋;通达天心,天命可承。“鱼在于渚,或潜在渊”,意谓鱼龙有既已养成者,龙可以现于田野,鱼则可以身近水面,然而,亦有潜伏于深渊修养者。王者教化,非惟任贤用能于朝野,亦须砥砺后进,以使后继有人。
“鱼在于渚”者,天下有道,则贤者在朝可以行其志,在野亦可行其志,所居之位虽不同,其志则同,亦皆居仁由义也。“或在于渊”者,竭泽而渔,一时所获极丰,而后无鱼矣;教化不断,而成者用之,未成者育之,长治久安之道,平治天下之法也。
再者,“鹤鸣于九皋”,而“九皋”为“泽之中心”,则“渊”谓朝廷,“渚”谓州城府县;在渊之鱼,朝廷之贤臣也;在渚之鱼,朝外之贤臣也。朝廷内外之臣,皆任贤者,何患政教不及、风俗不美?何患庶民不安、天下不平?
《郑笺》以“鹤”为贤者,而非“王者”,与《诗序》“诲宣王”不合,亦与诗中“九皋”之位不合;谓“鱼之性寒则逃於渊,温则见於渚,喻贤者世乱则隐,治平则出,在时君也”,此解于理则通,而与《诗序》及《毛传》注皆不合。故而不取此解。
六、全诗第五六七句讲解:
第一章曰:“乐彼之园,爰有树檀,其下维蘀(音唾)。”《毛诗诂训传》注曰:“何乐於彼园之观乎?萚,落也。尚有树檀而下其萚。”第二章曰:“乐彼之园,爰有树檀,其下维穀。”《毛诗诂训传》注曰:“穀,恶木也。”
“园”以喻诸侯之国也,何以言“彼”?一者,由“王者”而言诸侯国;再者,由“庶民”而言其所在诸侯国,非以诸侯言其国也。“乐”者,“王者”观其诸侯国而乐,“庶民”在其国而乐也。然则“王者”与“庶民”如何能“乐”之?庶民乐而后王者能乐。
“爰有树檀,其下维萚”,“爰有树檀,其下维穀”,然后能“乐”也。“爰”者,有此因而后有此果也。其因为何?贤者得其所配之位,择其贤者继其位,不贤者则当降黜;贤者得其奖掖,邪恶者则必受惩戒罢免也。位有尊卑,贤者当居尊位,不贤则不可使居也。
“檀”以喻贤才。檀木之质坚硬,生长长久方能成材,是故,贤才不易得,亦不可有意速成;檀木之香沉郁,而发乎其身,本乎其性,非由外加增饰也。“树檀”者,栽培、树立,以喻王者任贤、信贤也。“下”者,落下也,降低也;“萚”者,当降当落则降之落之也。
“萚”字,“从艸”而“择声”。“檀”为木类,“萚”为草类;草木之凋零,非天地择之,而是草木自择而然,至若松柏,春夏与草木同青翠,而秋冬则草木凋零而松柏不凋零,方显其异于众多草木。是故,不贤者之被黜,非王者有意择而黜之,乃是自黜。
第一章之“树檀”,重在其贤德;第二章之“树檀”,重在其贤才。“其下维穀”之“穀”为“恶木”,亦即伤害他木者也。譬如奸佞谄媚者之伤害贤良之能臣也。“恶木”之“恶”,非“木”本“恶”,以其在不宜之位,方成其恶,“屏之四夷而不与同中国”可也。
七、全诗第八九句讲解:
第一章曰:“它山之石,可以为(音围)错。”《毛诗诂训传》注曰:“错,石也,可以琢玉。举贤用滞,则可以治国。”第二章曰:“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毛传》注曰:“攻,错也。”两章所不同者,惟“为错”与“攻玉”二字。
八九两句,上承以上三句而来,亦有诸侯国而言之。所不同者,惟前三句以“园”为喻,后两句以“山”为喻。以“园”为喻者,“园”有界有域,重在保民、安民、养民;以“山”为喻者,“山”论上下而不论界域,重在邦国安泰、长治久安。
“它山”,喻“别国异邦”;“它山之石”,喻“别国异邦之贤能”。两章所言之“它山之石”,皆谓之“石”,而无称之为“玉”者。“它山之石”,或可借用;“它山之玉”,不可艳羡也。纵是借用,亦非归为己有而为我所用也。.
它山之石与玉,终究在“它山”而非我所得而有之;异邦之贤能,不可利诱裹挟而求为我所用。否则,便非王道,而是霸道矣。秦嬴政之“逐客卿”是霸道,李斯之“谏逐客”亦是霸道。因利诱裹挟而来者则非贤者,贤者未必音利诱裹挟而来。何也?
为利而来者,“喻于利”之小人也,其来也为利,其在也逐利,所谋之利不可复得则去矣,非惟无益于风俗人心,且败坏善风良俗。盗贼者盗人财物,杀人者杀人身体,然而,败坏人心风俗,则使盗贼横行、杀人者繁多,且使人退如禽兽,其罪甚于盗贼与杀人矣。
“可以为错”者,可用“它山之石”中坚硬顽固者,以为砥砺之石,用以磨砺刀剑而使我之刀剑锋利者也,是有助于我也。“可以攻玉”者,可用“它山之石”中尖锐锋利者,作为雕琢玉器之刀,雕琢我璞玉,去其瑕疵,修其美质,而使之益趋完美也。
“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为人也如此,治国亦是如此。以“它山之石”为砥砺之石,磨砺刀剑以保国安民,而非以拓土开边;以“它山之石”为雕琢之刀,除我政教之瑕疵而成完美之玉器,非为国谋利也。
我无侵夺之心,而人或有侵犯欺凌之行,是故,不可不磨砺刀剑而严重以待,是故,可用“它山之石”以“为错”也;我欲无过而不敢自以为能无过,不敢不精益求精以期至诚至善,是故,可用“它山之石”以“攻玉”也。学此诗,而居王位者能受诲解晦而无悔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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