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共学《论语》之群有146。应邀方来,不喜则去;非欲为师,但愿共学。以文言作解,为使朋友将来能自己读懂经典。诸位学友,请重视经文本身及先儒正宗传注;宗来所讲,仅供参考。文稿由宗来撰述,主要依据邢昺先生《论语集释》、朱子《论语集注》。
2.23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1】子张之问,谓政之通变。“世”之本意为“三十载”,因男子三十而成婚生子,是故“三十载”为一代人,由此而有“世代”之义。再由“世代”之义引申,方有“朝代”之义。朱子谓“王者易姓受命为一世”,正是用此义。
或以为“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是故“三代不同礼”,是故要“与时俱进”。持此论者,既不知“通”,亦不知“变”。能“通”,有赖于“万变不离”之“宗”;能“不离其宗”,然后可以“万变”。惟求“变”而不知“宗”,则中华民族、中华文化无其“统”矣。
万世可“因”者,“宗”也。人无宗则散,家无宗则乱,国无宗则孤,中华民族于中华文化无宗则断。“不离其宗”,而“有所损益”,因此而有“万象”、“万变”。然而,所谓“损益”,非为“损益”而“损益”也。所谓“损益”,乃是“应时”、“应世”之所自然。
一般而言,能“知三世”即已难能可贵。而子张所问者,长达十世之久,岂足以知之哉?盖子张能确定“三世”、“五世”固然“可知”,然于“十世”究竟是否“可知”,尚有所不敢确定者。何以不敢确定?盖未能确定“统宗”。知其“统宗”,则百世万世无不可知。
【2】夫子所答,有“因”,有“损益”;且先言其“因”,而后言其“损益”。何也?因者,因袭而不可变者也。从“天下”而言,亡失“三纲”、“三从”,则天下乱;亡失“仁义礼智信”之“五常”,则天下丧;亡失“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之“八德”,则天下“亡”。
夫子未从“天下”而言,乃从夏商周三代之礼而言。“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是三代之礼有所“因”,此是“三代之礼”所“同”者。知此所同者,则“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是知千秋万世之所“同”。此之所“同”,即万世之“统宗”。
既言所“因”之后,再言及“所损益”,是必知所“因”,而后方可“损益”也。《易》曰:“穷则思变,变则通,通则久。”“穷”者,“不通”之谓也。是故惟有“不通”而后思以变之,变以求其通也;惟有能通,然后能恒久。逞臆、逞能而求变,是“妄为”也。
“三代之礼”所“损益”者何也?礼之义,来自天地者为“天地之序”,来自人心者为“诚敬”,此是百世、万世所不可变者也。“礼仪”乃是“礼义”之承载者、呈现者,世代更替而必然有所损益,然而,其所损益必当慎之又慎,妄行损益则其所谓礼仪必偏于道。
【3】“王者易姓受命”,是天所命之“王”不同,非所赋之命不同。“君主”能遵“文武之道”而行,则谓行“王道”而成“小康”;能遵“尧舜之道”而行,则谓行“仁政”而趋“大同”。遵尧舜、文武之道,而非效仿尧舜、文武之事也。
道在上,路在下,路必由己躬行。遵道而行,路有坎坷偏曲,则行者不能不有所调整。历朝历代之所行者,必有不同。若其不同之处偏离正道,则己当引以为戒而损之;若其不同之处有所不足,则己当依据正道而益之。此所谓损益者,自正而已。
应时、应世之心不可损益,应时、应世之道不可损益,然而,应时、应世之法必不可因循照搬,否则,确成“刻舟求剑”者矣。譬如,三纲五常不可变,所能损益者,在于如何遵三纲五常而用于时世达其道;天象天时不可变,所能损益者,在于如何使历法不违天而利于人。
自古以来,惟务“损益”者多矣,然而,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之“统宗”虽有岌岌可危之时,终究未全然断绝。此非侥幸而未断绝,乃是全无断绝之可能。何也?此统此宗,下系于人人所有之本心本性,上通于天心天性,是故只要有人在,则虽有不达,而不至断绝。
《易》曰“与时偕行”,谓顺应四时而行,当春夏则生长万物,当秋冬则敛藏万物,此所谓知进知退也。今时之所谓“与时俱进”者,惟务于进而不知退,惟务创新而不同统宗也,或谓之“否定之否定”,或谓之“否定、否定、再否定”,不知宗也。
2.24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1】上一章之“因”与“损益”,谓为政不可不知“通变”。此所谓“通”,乃是通古今未来之血脉;此所谓“变”,则是史上之每一朝每一代。此章所谓“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乃谓为政不可不知由近及远、行己及人。
鬼者,归也。凡人之死,未成神圣则为鬼。人之祭神,当为敬神;人祭其家人之死者,亦谓敬鬼且不忘其亲也。然而,若死者非自家之亲,其家有能祭之者,他人来祭则为谄媚。其所谄媚者,非谄媚死者,乃是谄媚死者之家人也。
商汤代夏,而封夏人于杞,此谓杞人祭其祖于杞也,殷商不可阻之,亦不可代之。周武王待殷,而封殷人于宋,此谓宋人祭其祖于宋也,周不可阻之,亦不可代之。各祭其鬼,谓各念其祖也,各亲其亲也,各安其家族也。非其鬼而祭之,不如祭自家之鬼,而使人亦各祭其鬼。
圣贤君子者,其待人待物则一视同仁,此谓仁心无异;然而,其仁爱之所施,必由近及远。不祭其祖而祭他人之祖,必有谄媚之意。不孝顺己之父母者,岂能善待老人?不爱己之子,岂能善待他人之子?不爱其祖国,岂能有“忠信”可言?
【2】“非其鬼而祭之,谄也”,是警戒之语;不祭自家之鬼,而至于祭他人家之鬼,此类之人,无可救药矣。“见义不为,无勇也”,亦是警戒之语;既然无“见义而为”之勇,则,“于家于国无望”矣。“谄媚”之人,“无勇”之人,既已不正,尚何言“政”?
“见义不为”之“义”非在外也。事在外,而行事之义与不义则在于己心,而不在于外事外物。“见义”者,己心既知其事为“义不容辞”之事,如此而不为之,其言其行尚有何义可言?人而无义,谓其言非人所当言、其行非人所当行,如此之“人”,哀哉!
子女之孝,子女之义也;父母之慈,父母之义也;君臣敬天保民,君臣之义也;国民正心修身,在其位而以正行之,国民之义也。身居君臣之位者,以其自正而行政,能使“近者悦”而使“远者来”,岂非“天下归往”之“王道”也?
【《为政》总述】
【1】为政以德,德在于己,德化于政,则臣民自得而自行。德之本在于思无邪。德不足者,必“道之以政,齐之以刑”,由此惟能使民务于免罚免罪而无羞耻之心;唯有德修而足以得众,然后可以“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如此而民知羞耻而向善,以此而臻大同。
修德必以“志于学”为始,所学既正且矢志不渝,然后能知礼以自立;守礼而行,渐修渐行而可以至于不惑;知其义且行其义,明成败之理,则担天赋之使命而无怨无悔;仁心既成既定,既明是非善恶而又明阴阳消息交错之自然,耳目无不顺矣。性全而德备,可平天下矣。
【2】为政者先须自正而躬行,孝道为本。无违逆之心,则无触怒父母之意;无违逆于礼之心,则可以礼侍奉父母于其有生之年、葬祭父母于其身殁之后。由“无违逆之心”,而至于“唯恐伤父母之心”,则为子女者必不敢胡作非为、大胆妄为而伤害身体。
由“唯恐伤父母之心”,进而至于“恭敬之心”,然后可以区别于饲养犬马而趋于孝道;再进而自己时刻愿使父母顺心舒心,纵然父母有不顺心不舒心之时,自己亦不至于孝心有丝毫减损,则孝心与孝行内外贯通,孝道可成矣。
【3】为政者不可自以为是,于道则遵,于贤则礼之。若自以为是则必失人,若随意取舍则是自蔽,若心存成见而不虚心,则终究不能自正。如何可以自正?由己所为之善,由己为善之法,由己心是否安于善。能如此而自正,进而可由此而知他人之正否。
我能知“人之所知”,“人之所不知”则我亦不知,则无以传道、授业、解惑,又岂能为政教以治民、导民也?“人之所能”我亦能,“人之所不能”则我亦不能,则何以为人排忧解难也?是故君子贵在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贵在成其德,而知人善任。
【4】君子之为政,在于躬行,而不在于言,是故,欲有所言则当先落实于行,且从而成其行,由此而导民以行;君子之心公正而不偏私,然后其政教可以广施而普及。为政不可不学,学不可不思以融会贯通;若思而不学,臆断、独断,则必有危险。
为政者,必发心于正善,坚守正善而行之,且为达于至善。三者有一不正不善,则为异端;异端往往迎合人之私心私欲,且能使人快速而得大利,是故异端极易于动人之情、纵人之欲,用力愈专愈猛,则其自溺愈深,其危害亦愈大,不可不慎之又慎。
【5】为政者须辨明何谓“知之”。不知其是否偏正,不知其是善是恶,不知其全其缺,不知其是真是伪,则非“知之”。强不知以为知,则是“不自知”。所知不正、不善、不全、不真,乃至不懂装懂、不自量力,皆祸国殃民之隐患。
纵非为政之人,而惟在官而食禄者,亦关乎政。是故,必多听人之言,慎于己之言,己所未信则不言;多看人之行,谨于己之行,己心不能安则宁可不行。能如此,然后不误人误己,亦不至于招人责难、致己后悔。心莫在于利禄,而在于谨言慎行。
【6】为政者之患,常在于欲民从其命而合其愿,而不知由自正而使他人亦可正。为政者能举用正直之人于善于心计者之上,则庶民自然能服其正直。欺骗庶民者,岂能久哉?身在高位者,自身端庄而待人,自身尽孝慈于其家人,能举用善者而教导不能者,则庶民则从风而向善。
为政之道,必由己正。己心既正,己行既正,则身虽不在君臣之位,亦足以使人正;己心不正,己行不正,纵然身居君臣之位,亦无以使人正。君自身之心行既正,然后民信其德;政教皆正,然后民信其政教。己能可信,然后能得人之信。
【7】为政者不可不知古今未来之“通变”。不知其“通”,而只知其“变”,则愈变愈不能“通”;只知其“通”,而不知其“变”,则墨守成规乃至食而不化,亦必误国误民。知其“通”,则能不离其宗;遵其道而应时、应世,则不害于事。能知“因”,而后可“损益”。
为政者不可不知“尊祖敬宗”、“推己及人”,不可不知义之所在、责无旁贷。未有“不亲其亲”而能“使人亲其亲”者,未有“不贤其贤”而能“使人贤其贤”者,未有己“见义不为”而能“使人见义勇为”者。是故,为政以德,德在于己;政在自正,自正而后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