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群友,晚上好!从今天起,我们的讲座增加“腹有诗书气自华”、“文化是道心自知”、“中华易经学院”三个群,欢迎新老朋友一起学习经典。
请先读一读诗序和此诗原文。诗序:“《匏有苦叶》,刺卫宣公也。公与夫人并为淫乱。”
原文:◎匏有苦叶,济(记)有深涉。深则厉,浅则揭(气)。◎有瀰(迷)济盈,有鷕(咬)雉(志)鸣。济盈不濡(如)轨(鬼),雉鸣求其牡(母)。
◎雝(雍)雝鸣雁,旭日始旦。士如归妻,迨(带)冰未泮(盼)。◎招招舟子,人涉卬(昂)否(缶)。人涉卬否,卬须我友。
今天我们要学习的是此诗的第三章。前两章的内容,我们就不再复习了。以往的讲稿,我的空间之中都有,愿意看的朋友请自己去看。
四、第三章讲解:
原文:雝雝(雍)鸣雁,旭日始旦。士如归妻,迨(带)冰未泮(盼)。
【1】周南关雎有关关,匏有苦叶说雝雝。均言夫妻和谐义,夫妻争权家道崩。
“雝雝”是大雁的和鸣声。这一章以大雁和鸣开头,当然是期望着夫唱妇随、唱和相应,和谐而有序,更重要的,则是为了引出婚礼为何要使用木雁。
从此之后,丈夫有保护妻子之责任,妻子有相夫教子之责任。成为夫妻,就是对此责任的认定和承诺,不得再轻易改变。
第一个问题:难道“妇唱夫随”不行吗?经典中没有说过不行,但是,绝不提倡如此。大家可以设身处地地想一想以下几个问题。
当一家人遇到难以决断的事情的时候,如果“丈夫”也始终不能决断,那么,“妻子”恐怕会认为“丈夫”笨蛋,儿女会认为“父亲”无能。
如果“妻子”平时就不让“丈夫”做主,到时候却临时让“丈夫”做主,那么,“丈夫”一时之间恐怕不敢做主,而且难以有能力去做主。
当一家人遇到危险的时候,如果“丈夫”、“父亲”不敢挺身而出去保护“妻子儿女”,甚至躲藏到“妻子”身后,“妻子儿女”恐怕都会认为他不像个男人。
假如一个男人总是“妇唱夫随”,那么,这个家庭就好像是没有“男子汉”了。五代时期后蜀的花蕊夫人有一首《述亡国诗》:
“君王城头竖降旗,且在深宫那得知?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如果男儿平时不修养自身的浩然正气,如果女子总想震慑住丈夫的阳刚之气,终难免花蕊夫人之叹。
第二个问题:也许有人会说:“不必‘夫唱妇随’,也不必‘妇唱夫随’,谁说得对就听谁的,难道这样不是最好的办法吗?”这个说法,听起来很好,却无法实现。
为什么无法实现?因为双方意见相同的时候,根本就不存在谁做主的问题;只有在双方意见不同,而且怎么商量也说服不了对方的时候,才必须有一方做出决定。
由谁来决定?双方都认为自己是对的,都认为对方的看法不对,这样才会出现谁也说服不了对方的情况,事情却又必须做出一个决断,就需要由一方做主。
“妻子”不让“丈夫”做主,如果不是认为“丈夫”确实不行,那就是对“丈夫”不信任。夫妻之间都不信任,那就不像夫妻,不像一家人了。
假如夫妻双方都想抢夺“决定权”,那就是在“争权夺利”。出现“争权夺利”的念头,原因就在于夫妻不同心,而把夫妻当成了临时搭伙过日子、互相利用的两个人。
顺便说一句:所谓“婚前财产登记”,以及婚后的所谓“AA制”之类的做法,也就是不把“夫妻”当“夫妻”的做法。若不能同心同德,不可能共度艰危。
夫妻不和,全家难安;家庭不安,国事纷繁;国事纷繁,民众维艰。人人都知“家和万事兴”之言,如果夫妻各自争名逐利、争权夺利,必然无法“家和”。
【2】大雁随阳南北飞,阴以从阳是常道。阴阳之义混乱后,人间是非多颠倒。
为什么说到“鸣雁”?因为大雁随着太阳升降而活动,而且春季飞往北方,而秋季则飞往南方,也是随阳气而动,就像女子既嫁之后,则跟随丈夫生活。
有人或许会说:“大雁随阳而飞,是雌雄同时如此,凭什么用这个来说男女当中只有妻子应该跟随丈夫?难道男人出嫁、女人娶丈夫不行吗?”
诚然,秋雁南飞,雌雄相伴;大地春回,春雁北归。这是大雁随阳气而动,其中有“向阳”、“向善”、“宜时”、“宜地”之义,但也有“阴随阳”之义。
如果承认在夫妻之中,“男为阳”、“女为阴”,那么,就应该承认“男婚女嫁”是“常道”,而“女娶男嫁”则属于特殊情况下的“变通”。
《周易》中说:“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因此,不通方可变,以变求其通;能通方能久,惟经贯始终。
如果女人心中所想的是“凭什么女人离开父母去嫁给男人”,男人心中所想的是“凭什么让男人去当兵去保家卫国”,那么,还会有“夫妻”、“君臣”吗?
在最近的百余年间,先是中国当初的“钟鸣鼎食之家”、“数世同堂之家”全部消失,后来的数十年,儿子只要一结婚就自立门户了;
自立门户意味着什么?首先,意味着“小夫妻”把自己的所谓“幸福”、“自由”,放在了长辈之上;照顾长辈、孝顺长辈,在“小夫妻”心中大大削弱。
其次,意味着有一个儿子结婚,父母就要操一次心,就有一份财产分给“小夫妻”,父母虽然可以任劳任怨,但“小夫妻”习以为常了,世间儿女的孝心就大打折扣了。
其三,意味着“大家庭”的钱财,分成了几份,开始由每个“小夫妻”自己“独立核算”,而后都致力于自己“小家庭”的“发家致富”,不知助长了多少私心、利心。
这样一来,老弱病残、鳏寡孤独者,越来越无保障,许许多多这样的人被推给了社会,用商业的方式加以解决,“人情味儿”越来越淡薄。
这样一来,夫妻情义减弱,不孝、不和、离婚、淫乱之事增加;有的青年男子不敢结婚、难以结婚了,有的新婚女子不敢要孩子、不想多要孩子了。
其四,意味着“小夫妻”是同时离开各自的父母,“嫁娶”都名不副实了,“阴随阳”之义不存在了,“向阳”之义也淡漠了。
在“小夫妻”心中,“妻子”对“夫家”祖先、家族的认同感降低了;对双方父母应该如何对待,也不甚清楚了;爱护子女之心加强,而孝顺父母之心减弱了。
其五,意味着夫妻情分表面上更近了,而实际上却更疏远了,尤其是当男女都工作了之后,就一直在暗示人们“我是独立的,谁离开谁都能活,谁也不用顺从谁”。
如此一来,夫妻工作地点不在一处的多了,夫妻生活不在一处的多了,夫妻一日三餐不在一起吃饭的多了。……
由此可见,“雝雝鸣雁”之义,岂可轻视。问题在于,最近百余年,中国历经多次枪林弹雨、风云变幻,抱着美好理想,摸爬滚打地摸索着,到了如今。
百余年来,我们的前辈们难道不是想要让中国好起来吗?难道不是想让中国人好起来吗?百余年的奋斗与创新,战乱结束了,衣食住行问题解决了。
我我们的往圣先贤,历代的仁人志士、英雄豪杰,当今的君臣士民,其共同的期望,无不是身心安宁——不仅仅是衣食无忧,更重要的是有道德礼义。
能衣食无忧,只是“生存”的问题,草木虫鱼、飞禽走兽无不在“生存”;有道德礼义,然后,人的“生存”才不同于草木虫鱼、飞禽走兽。
讲座暂停,休息十分钟。十分钟内,欢迎提出问题,欢迎发表议论和感想、心得。十分钟后,继续讲座。说明:若无提问,无以答;无礼之问,不宜答;意在争辩,不想答。
【3】婚姻过程有六礼,六礼之前先下达。人能诚敬行六礼,方能顾国又顾家。
前面我们从“雝雝鸣雁”说到了“木雁”在婚礼之中的意义,正因为意义重大,所以,在婚礼的“六礼”之中,有五项必须用到“木雁”。
按照《仪礼》,婚姻需要前后有“六礼”,但在行“六礼”之前,先要“下达”。虽然“下达”不属于“六礼”,却是婚姻礼仪的最重要开端。
所谓“下达”,即男家派媒人到女家,询问女家是否同意。为什么说是最重要的开端呢?因为婚姻必须由媒人沟通、见证,保住廉耻之心。
最近百余年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逐渐被“自由恋爱”所取代,不过,即使在没有媒人的情况下,在婚礼上也会找来一个“媒人”,这可以说是礼仪的“遗存”。
人们有廉耻之心,然后羞于做私相授受、苟且荒淫之事,“媒妁之言”必兴;人们有孝顺之心,然后不忍做使父母伤心之事,“父母之命”可兴。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看起来是礼仪形式的问题,实际上,却关系到人类的礼义廉耻、孝悌忠信,进一步来说,则关系到家庭和睦、社会安宁。
从“下达”之后,就要开始行“六礼”。第一是纳采,第二是问名,这两项我们前面已经说过,在此不赘述了。
第三是“纳吉”,指的是男家主人到家庙之中占卜,得到吉兆,派遣使者到女家告知女家婚姻吉祥,行“纳吉”礼。
第四是“纳征”,意思是表示婚姻的缔结已成。男家派遣使者,携带玄色丝帛六匹,纁色丝帛四匹,鹿皮两张,献给女家主人。
第五是“请期”,以确定婚嫁日期。男家主人先占卜得到吉日,男家不能私自做主,所以派遣使者到女家请示,让女家决定。
第六是“亲迎”,即新郎必须亲自到女家迎接新娘,无论新郎是天子还是庶民,都必须要“亲迎”。这是对女家的尊重,是对婚姻的尊重。
以上“六礼”的整个过程,只有其中的“纳征”所使用的是礼品,而不是木雁,而其他五礼都要用木雁,而且要恭敬地用盘子端着木雁。
《礼记》的第一篇的第一句话,就是“毋不敬”,因此,无论我们所行的是什么礼仪,都不能失去“敬意”,无“敬”则不成礼。
仅仅从婚姻角度来说,惟有从“下达”开始,直到“亲迎”结束,所结束的只是婚礼仪式,从此开始的则是“患难与共”、“白头偕老”的婚姻。
整个婚礼仪式能够做到既诚且敬、一丝不苟,然后才可能有以后的“相敬如宾”、“不离不弃”,才可能担当起家庭、国家的责任和义务。
【4】士要举行请期礼,正月中旬天亮时。虽曰此诗是刺诗,正礼正气最须知。
明白了以上所说的内容,本章下面的内容就比较容易理解了。所谓“旭日始旦”,指的是太阳刚刚出来、天刚亮的时候。
这不是“亲迎”的时候,而是除了“亲迎”之外,都是在“旭日始旦”的时辰进行,这个时辰也叫做“大昕之时”。
所谓“士如归妻”,意思就是说“士”要行“请期”之礼的时候,也就是确定“娶妻”的具体日期,而不是“娶妻”的时候。
为什么把“娶妻”说成是“归妻”呢?意思是说,女子成婚;而后成妻,这是此女的归宿,也是“士”的栖息之地。
“娶妻”是从男子的角度来说的,“归妻”则是从“夫妻”双方来说的。婚姻本来就是“夫妻”双方的事,是“夫妻”两家的事,也是关系到家国的事。
为什么说“士”,却不说“国君”、“大夫”或者“庶民”呢?这就像孔子编订的“礼经”叫做《仪礼》,侧重于“士礼”一样。
因为经典所说的“士”,指的是“弘毅”之人,是“仁以为己任”之人。此礼可以上通达君主、公卿、大夫之礼,下可以引导庶民之礼。
“迨(带)冰未泮(盼)”,其中的“迨”,意思是“及”,也就是“等到”的意思,“泮”是“溶化”的意思;“冰未泮”,指的是冰还没有溶化之时,即正月中旬。
为什么说是“等到”呢?因为“纳采、问名”之礼是在前一年的八月,而“请期”之礼是要等到来年的正月中旬,“亲迎”则要等到二月里某一天的黄昏。
此章都是从婚礼的正面来说的,看起来似乎与卫宣公与夷姜之事无关,但是,当人们知到“正礼”之后,也就有了评判的标准。
根据这个标准,去看看卫宣公与夷姜之事,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既未“下达”,也未有“六礼”,当然也谈不到“阴随阳”、“向阳”之义。
此诗虽然是“刺卫宣公”,属于“变风”,但是,即使是“变风”也仍然是要养“正气”、行“正道”,始终都是“思无邪”。
“四书”、“六经”都是高速我们“标准”的“经”,有了“经”中的标准,一切是非善恶就无所藏匿了。
孟子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有了《春秋》的标准,古今中外的所有乱臣贼子就无处遁形了。
在“礼崩乐坏”、“是非混乱”的情况下,怎么办?孟子给我们指出的康庄大道是:“君子反经而已矣。经正,则庶民兴;庶民兴,斯无邪慝矣。”
因此,《炮制枯叶》虽然是“刺卫宣公”,但是,我们学习此诗,应该以夷姜、卫宣公之行为戒,更应该知道正礼,而且守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