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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先读一读《毛诗正义》中此诗的“小序”。诗序:“《谷风》,刺夫妇失道也。卫人化其上,淫于新昏【婚】而弃其旧室,夫妇离绝,国俗伤败焉。”
二、第一章讲解:
◎习习谷风,以阴以雨。黾(敏)勉同心,不宜有怒。采葑(风)采菲(匪),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
上几次讲座,我们讲过了“习习谷风,以阴以雨。黾勉同心,不宜有怒”四句,列出了以下五个小标题:
【1】但学圣贤君子道,月下振羽自练习。勤奋练飞何其苦,练成自然无不宜。
【2】习习之义源自习,此用和煦舒缓义。夫妇平时此风吹,莫生暴风和骤雨。
【3】谷风和煦阴阳和,春云春雨润万物。夫妇有道同心气,子女有教须和睦。
【4】互相鼓舞与勉励,本是夫妻所应当。欲知同心是何意,精益求精是良方。
【5】既然夫妇是两人,观点意见必有分。夫妇不宜相怨怒,自身修养是根本。
今天我们接着学习这一章后面的部分,因为这一章还没有结束,所以,继续按照小标题的顺序排列序号。
【6】葑菲样子似萝卜,根和叶子均可食。叶可食时根莫采,根可食时叶难食。
所谓“采葑(风)采菲(匪),无以下体”,这八个字理解起来难度比较大。我们先说它的字面意思是什么,然后再说其引申之义。
“葑”、“菲”、“下体”,都是什么意思?《毛诗正义》说:“葑,须也。菲,芴(物)也。下体,根茎也。”
这个解释,可以让我们明白“下体”是指“葑菲”的根,可是,我们依然不知“须芴”为何物,仍无法明白“葑菲”为何物。
《毛诗郑笺》说:“此二菜者,蔓菁(蛮经)与葍(扶)之类也,皆上下可食。”这里只是说,那是根叶都可以吃的菜,类似蔓菁(蛮经)与葍(扶)。
我们不再继续探究这个问题了,综合来说,“葑”也叫“须”,是“蔓菁”一类的蔬菜;“菲”也叫“芴”,是“葍”、“芜菁(无经)”一类的蔬菜。
且不管这两种蔬菜究竟是现在的哪一种蔬菜,可以清楚的是,他们都是根和叶子都可以食用的两种蔬菜,而且是同类不同种。
这两种蔬菜,其根有圆形的,有长形的,都像我们现在所说的各种萝卜。因此,所谓“采葑采菲”,好比是“拔不同的萝卜”。但是,它不仅仅指萝卜。
所谓“下体”,所指的就是像萝卜一样的根。它们的根和叶虽然都可以食用,但是,这里侧重的是其根。
所谓“无以下体”,直接的意思是说,不要因为下面的根好不好,来决定要不要上面的叶子;其实也可以说,不要因为上面的叶子好不好,来决定要不要下面的根。
为什么这么说?我们从萝卜的情况就可以知到。萝卜很小的时候,叶子可以食用;萝卜长成、可以食用的时候,叶子却不能再食用了。
接下来,我们就可以说说“采葑采菲,无以下体”的引申义了。我们另立一个小标题来说明这个问题。
【7】毛诗解释葑与菲,使用须芴有深意。男子新婚弃旧妻,可谓忘恩又负义。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的引伸之义是什么呢?《谷风》之中使用“葑菲”这两个字很有意思,《毛诗正义》用“须芴”作解也很有意思。
如果我们只是探究“葑菲”究竟是什么蔬菜,恐怕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从我们前面所讲过的《诗经》篇目来看,其中所用的花草树木、鸟兽虫鱼之名都不是随意性的。
《毛诗郑笺》说:“喻夫妇以礼义合,颜色相亲,亦不可以颜色衰,弃其相与之礼。”这里所说的是“夫妇以礼义合”,可是,为什么既说“采葑”却又说“采菲”呢?
结合“诗序”来看,“卫人化其上,淫于新昏【婚】而弃其旧室”,意思是说,此诗是从一个妇女角度来写的,是她的丈夫又娶了另外一位女子。
这里所说的“葑菲”,就好比是嫁给同一位丈夫的两位妇女,那么,为什么会使用“葑菲”这两个字呢,又为什么用“须芴”作解呢?
对此,我们从字的写法上来理解。“葑菲”二字都“从艸”,我们不必多考虑这个问题,需要考虑的是“封非”二字。
《说文解字》说:“封,爵诸侯之土也。从之,从土,从寸,守其制度也。”也就是说,表示按爵位制度而分封给诸侯的封地。
按照段玉裁先生的解说,“从之”是表示“此”,是合义的;“从土”是表示与疆域有关;“从寸”是表示有法度。
那么,“菲”字“非声”,又是何意呢?《说文解字》说:“非,违也。从飞下翅(赤),取其相背也。”段玉裁先生说这里的“违”字应该作“韦”。
“韦”和“违”是什么关系?段玉裁先生说:“违者,离也。韦者,相背也。自‘违’行,‘韦’废,尽改‘韦’为‘违’。”
“韦”的正体字是“韋”,这个字“从舛(喘)”、“囗(围)声”,也就是说,“囗”字的上下两部分构成“舛”,这个“舛”字就是相互背离的样子。
“韦”字的意思是本来就相互背离,“违”字的意思则是背道而驰。这跟“非”字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可以从“从飞下翅”来看看。
“非”字之象,就是鸟类要飞,两个翅膀却下垂着的样子。本来是要飞,却两个翅膀下垂而飞,正是相背离之义。
说道这里,“菲”字之义就容易明白了,既然“葑”是“合义”而“有法度”的,那么,“菲”就是“似是而非”的。因此,“菲礼”是“不成其为礼的礼”。
《谷风》之中,用“葑”来表示合礼合法的妻子,用“菲”来表示不符合礼法的妇人。“采葑采菲”则与“诗序”的“淫于新昏而弃其旧室”一致。
如果我们把“葑菲”仅仅用“蔓菁”、“芜菁”或“萝卜”之类的词语来理解,也就难以明白“采葑采菲”之义了。
《毛诗正义》为何用“须芴”来解释“葑菲”?固然“须芴”可能是“葑菲”的别名,但是,关键在于它与“葑菲”有意义上的关联。
从广义上来说,“须”是人脸上的毛,是自然而然地生长出来的,犹如夫妇是天作之合。所以说,用“须”来解“葑”很合适。
再看“勿”字之义。《说文解字》说:“勿,州里所建旗”,此是“勿”字本义。但《玉篇》解为“非”,《广韵》解为“无”,《增韵》解为“毋”,《韵会》解为“莫”。
因此,“芴”字“勿声”,与“菲”字“非声”一样,都有“似是而非”、“背道而驰”之义,也就是“娶了不当娶之女”,做了忘恩负义之事。
由此来说,“葑菲”两者之中,“葑”是可采的,而“菲”是不可采的。两者兼采,或者“采葑”之后,为了“采菲”而抛弃“葑”。
【8】夫妇失道背礼义,固然可究由谁起。自修自省事方少,事后怨尤更无益。
在上一个小标题之中,我们主要说的是“采葑采菲”之义,基本说明了“诗序”所说的“夫妇以礼义合”的道理。
这里所说的“采葑采菲”,其重点不是说“娶妻纳妾”的问题,而是重点说“喜新厌旧”、“娶新弃旧”问题。
此诗以被抛弃的妇女身份来说的,但不要说这是一首“弃妇诗”,因为《诗经》中的这首诗并非站在这位妇女的角度去控诉忘恩负义的丈夫,而是站在礼义高度“刺夫妇失道”。
不要试图用这首诗来说明当时的妇女地位卑下,因为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会有无德无礼之人,而且不仅有无德无礼之男,也有无德无礼之女。
这里所说“失道的夫妇”是指谁?“诗序”中说此诗所写的是“淫于新昏而弃其旧室”,也就意味着是指“淫于新婚”的那对夫妇。
“葑菲”是指谁呢?前者应该是诗中被抛弃的这位妇女,后者应该是诗中新婚的那位妇女。而“采葑采菲”的人,则是那位“淫于新婚”的男子。
不过,我们读此诗,也不能让自己仅仅局限于就事论事上,毕竟我们学习《诗经》不是为了审判古人,不是为了审判别人,更不是为了站在旁观角度看热闹。
关于“夫妇失道”,包括单方的失道,也包括双方的失道。无论属于哪一种,作为学习者,作为“当事人”,都需要从自身找原因,需要从自身开始解决问题。
从此诗来说,“淫于新婚”的那位“丈夫”固然是“失道”之人,若是男子汉,就别做这种人,就别做这种事。
“新婚”的那位“新娘”是不是“失道”者?男子对“有夫之妇”生情,女子对“有妇之夫”生情,都是“失道”之事;至于夺人之宠、夺人之位、夺人之权,更不用说。
这位被抛弃的女子又如何呢?我们很容易因为同情而有偏心,也很容易为此而怨天尤人。偏心则论事难公正,怨天尤人无济于事。
固然,被抛弃的女子,有的是因为丈夫无德无礼,但是,也有一些则是因为自身的所作所为不好,或者本来应该尽到的“相夫”责任没有尽到。
我们在此,不是要“各打三十棍”,而是要注重“反求诸己”。毕竟能“自我修身”是有礼义的前提,“反求诸己”是解决问题之所必须。
【9】葑菲叶子衰老时,其根可用过冬日。青春美丽易动情,须重伤病衰老日。
下面我们接着说“无以下体”之义,以便说明“诗序”中所说的“颜色相亲,亦不可以颜色衰,弃其相与之礼”的道理。
这是从“葑菲”的叶子和根都可以食用来说的。从“采”葑菲的人来说,往往是喜欢去“采”那些“颜色”漂亮的“葑菲”。
须知,当葑菲的叶子青嫩可食的时候,却是葑菲的根小而不可食的时候;等到葑菲的根长大而可食的时候,其叶子也就变老了,不仅不可食,而且不美了。
人们种植葑菲,是为了得到其青嫩的“叶子”呢,还是为了得到其或圆或长的“根”呢?因为“根”在土下,而叶子在地上,所以,人们常常爱叶子青嫩的。
由此而言,人常常出现的问题在于,喜欢青春美丽之人,因此,人们在青春美丽之时结为婚姻,也因为年轻美丽而可以相亲相爱。
“葑菲”的叶子,在春夏之季可以食用,但是,“葑菲”的根则可以在秋冬之季食用。人们岂可只顾春夏而不顾秋冬?
新婚夫妇逐渐变为老夫老妻的过程,就像“葑菲”的叶子渐渐衰老、其根越来越大而可以食用的过程。
从每个人来说,都有从年轻到衰老的过程。在年轻、体壮、正常的时候,夫妇之间似乎谁离开谁都能过,但是,夫妇之间最离不开的是伤病、患难、衰老的时候。
所谓“颜色相亲”,不算错误;人有美色,也不算错误。但是,因为“好色”而失道失礼,因为“有色”而行诱惑,则是错误。
在古今未来的时间长河里,一男一女结为夫妇,是多么难得;在中国外国的广袤空间上,一男一女结为夫妇,是多么难得。
既成夫妇,却不知相敬相爱,却不思白头偕老,竟然移情别恋、喜新厌旧、娶新弃旧,这是愚蠢之事,是无德无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