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子曰:“志於道,据於德,依於仁,游於艺。”
【1】由道而有德,道为德之源;修德,可以明道;德全,可以合道。“志于道”,谓心之所向、行之所至皆合于“道”也。心之所向,是心之事;行之所至,是身之事。心为身之主,心合于道,而后身之所行方能合于道,是故,“志于道”在于“心”。
首先,“道为德之源”,是故“志于道”,而后可谓自得其源。有源之水,方能源源不断;有源之德,方能不枯不竭。其次,“修德,可以明道;德全,可以合道”,是故,“志于道”必由“修德”、“全德”而致。有道为源,亦须修德而使之清而不浊、充沛浩然。
道在人之上,是人所当遵;路在人之下,是人所当行;道与路之合,在于人之行。是故,“志于道”在于所行无不遵道、无不合道。遵道在心,心无不正,然后能无不遵道;合道在性,尽性、率性,然后能无不合道。
道,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于人而言,则在于“人之性”。是故,并非到“性”之外寻得一个“道”,是故,《中庸》曰“率性之谓道”。“率性”者,以“性”率其“心”,以“心”率其“身”,以“身”行其“天命”。“志于道”者,志在“心行不二”也。
若向“性”之外寻“道”,则是以“道”为玄虚之物,终究不能知“道”;若舍弃“躬行”而言“心性”,则可谓“空谈心性”。因此,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至善,至善而后知性,知性而后见性,见性而后尽性,尽性而后通天人,道天人而后合道。
【2】“据於德”者,心所执守在于德、心之所发不失其德也。德者,“得”之于天,而存之于心;“据”者,可执可守。只因“德”是己之所得,故可以执守;若非己之所有,则难以为据。“据”字“从手,居声”,当细思之。
以“居”为表声之象,犹如人之有宅可安居,犹如人之有大地可生息。“手”,用以操作、行事者也。是故,由“居”而言,人当于平时修养其“德”;由“手”而言,人于遇事遇物之时,必当执守其“德”而不失之,如此方可不违“道”。
“德”虽得之于“道”,然而,“德”不修养,则不足以为据,一旦遇事遇物,则心受事物左右,因此而偏离正心、失去其德。是故,“德”不可不修不养。如何修养?固然在于平时读圣贤之书、见贤思齐,但亦必于待人接物时历练。
“德”字“从心”,人得之于“道”者却谓之“善性”。初得之“善性”,犹如种子、芽苗;所谓“修养”,即使之成长,以至于成熟,以至于结果。在“修养”过程中,若遇旱涝风雹,必当防护,方能有结果。果实不丰硕,则不足以成其用。
既然“人得于道者事善性”,何以“德”字“从心”?“性”如“君”,“心”如“臣”,“身”如“民”也。“君”之政教,必由“臣”以行之;“民”之事,必由“臣”以主之。“性”必由“心”呈现,“身”必以“心”为主导。
有误以为“修德必于无人之静处”者,是不知何谓“静”之所致也。《大学》有言:“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先贤有言曰:“不是不动方是静,不妄动即是静。”能知“止于至善”,且坚定不移,便是“不妄动”之“静”。
【3】“德”之本,在于“仁”。“仁义礼智信”,总言之则谓之“德”,分言之则谓之“五常”。“仁义礼智”与“春夏秋冬”相联系而言,“仁”如春季所发之芽苗,“礼”如夏季生长之草木,“义”如秋季之果实,“智”如冬季所藏之种子。故曰“仁”为德之本。
然则,“信”何在?四季中夏秋之际谓之长夏,长夏是阴阳转换之枢机。无“信”,则“仁义”便是“假仁、假义”,“礼智”便是“虚礼、狡诈”;“仁义礼智”缺一不可,惟有四者俱全,而且一以贯之,然后“信”可成。
“依于仁”者,不违“人心之德”也。何以谓“仁”为“人心之德”?“仁者,人也。”是故,“仁”是就“人心”而言,而与“道心”、“天心”有所不同。虽“心”由“性”主宰,但是,“性”是“仁”之源,“仁”乃是待人接物之“心”,而非心中所藏之宝物。
于“仁”何以曰“依”?《说文解字》曰:“依,倚也。从人,衣声。”人之为人,身必穿衣,裸体见人则为耻;人之接人待物,必倚于“仁心”,“不仁”则只是“衣冠禽兽”而已,是故,人之言行举止必“依于仁”而后可。
何以不能“依于义”?“仁”者,是从“待人接物”发心之所同而言;“义”者,是从“待人接物”有异而合宜而言。譬如,臣之于君,君合道则臣从之,君不合道则臣不从,此谓之“义”;无论君是否合道,待君之心不可违于“仁”。
“道德仁”三者之中,以“性”为贯通。尽性而可以上达者,道也;得之于道,藏之于心、养而成性者,德也;由性而发于心、应于事者,仁也。守养其“仁”,可以成“德”;修养其“德”,可以达“道”。此是从其同、从其统而言。
《道德经》曰“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何也?一者,失道而后,人方知德之可贵;失德而后,人方知仁之可贵。再者,天下无道,惟有修德者可使天下回归于有道;人而无德,惟有存养仁心者可成其德。此是从其异、从其统而言。
【4】所谓“游于艺”,与前三者不同。何谓“艺”?本义为“栽种”或“种植”,此处之“艺”,非用本义,乃是用其引申义。儒学所言之“六艺”有二,一为“礼乐射御书数”,是技能培养;二为“诗、书、礼、乐、易、春秋”之“六经”,是道德修养。
“培养”与“修养”,均是“艺”之引申义。教以“礼乐射御书数”,固然是培养技能,然而,只知培养技能,不可谓之“儒学”,惟由此而明物理、事理、道理,然后可谓之“儒学”。“六经”为何称为“六艺”?由所学而谓之“经”,由修养而谓之“艺”。
何谓“游”?其本义为旌旗上起装饰作用之垂缨,以其随风飘动如水流,故谓之“游”。由此而引申为游动于水中。然而,或如人之游泳,时入时出,而非长久在其中;或如鱼在水中,须臾不可离于水。惟“道”不可须臾离,于“艺”则非是,故当取前者之义。
“游于艺”者,视“艺”如“水”,于当游之时则入乎其中,既入其中,则当如鱼之在水;然而,人毕竟是人而非鱼,故于当出之时则出乎其外。由此而言,于“礼乐射御书数”之“六艺”,以及“六经”之“六艺”,则随其时学习、玩味、涵泳以得其理。
为何对“艺”须“游”?“道”不可须臾离,“德”不可暂时不修,“仁”不可片刻不依,然而,“艺”却不非时刻不止。学习“六艺”,乃是学道、修德、成仁之途,同时,道、德、仁则用以指导“艺”、体现于“艺”,亦即体现于日常生活之中。
【5】朱子曰:“盖学莫先于立志,志道,则心存于正而不他;据德,则道得于心而不失;依仁,则德性常用而物欲不行;游艺,则小物不遗而动息有养。”“志于道”,而后能不失其“德”;“据於德”,而后能有“仁”可依;“依于仁”,而后能言行无违于“仁”。
王船山先生《读四书大全说》曰:“志道、据德、依仁,有先后而无轻重;志道、据德、依仁之与游艺,有轻重而无先后。”为何“志道、据德、依仁之与游艺”有“轻重”?“艺”非“志道、据德、依仁”而后方有,故不可以“先后”而言。
再者,无“道、德、仁”,则“艺”未必合乎“道”,乃至或许用“艺”而行“旁门左道”、“歪门邪道”,是故,“大人之学”,必以“道、德、仁”为重。“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无不是从“道、德、仁”而言。
然而,学者所“重”,在于“志道、据德、依仁”,却不可“轻”于“艺”。何也?“道、德、仁”非游离于“艺”外之空言。未学“圣贤君子之道”者,未必无“礼乐射御书数”之“技艺”,但惟有能明晓“技艺”中之“至理”,然后“技艺”能用以行其“道”。
学习“六经之文”,亦“游于艺”之一。在春秋时代之后,倘若不学“六经之文”,其“成仁”、“修德”并非必然无成,却必终生摸索、试验,而至于“事倍功半”;倘若学习“六经之文”只是为了成其“艺”,则终究是“小人儒”而已。
【6】朱子《大学章句序》曰:“人生八岁,则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及其十有(音又)五年……,皆入大学,而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
“‘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皆“小学”之所当学,可谓“小学之艺”。“小学之艺”,不等于“小人之艺”,然而,倘若学者止足于擅长其“艺”,乃至以此“艺”求其名利欲望之满足,则终究是“小人之艺”,不足以入“大学之道”。
是故,“小学”之时,师之所教者,不及“六经之文”,不“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此是“学不可躐等”之义,然而,为师者必自明“大学之道”,将“道、德、仁”贯穿于“‘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教学中。
学者于十五岁之后,所学及于“六经之文”,绝非放弃“‘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当此之时,为师者必“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不仅使之能“能其事、知其然”,且使之能“知其事之理、知其所以然”,“使自得之”。
倘若为师者自身不明“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正道”,则所教虽是“六经之文”,却未必合乎“圣贤君子之道”;倘若学者不能“志于道,据於德,依于仁”,则沉溺于“艺”而不能出;“鱼”之在水而不离水,是当然;“人”之在水而不出,非“人”之所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