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群讲座稿146:《论语·颜渊》017(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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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子张问政。子曰∶“居之无倦,行之以忠。”}
【1】“政”在“自正正人”。所谓“自正”,非一时之正,一令之正,而在于无所不正、始终如一。如何能“无所不正”?其法在于“居之”,其道亦在于“居之”。由“法”而言,“居之”谓“存正于心”。入于心者无不正,心中所存者无不正,则由心所出者无不正。
由“道”而言,“居之”谓“居心于正之源”。“正之源”何在?即“性”也。“心”由“性”发,犹如“泉”由“源”出。何以谓之“法”?何以谓之“道”?未能见性之人,能“存正于心”,则“正”如其“库存”;见性而后,“正”由“性”出,方能源源不断。
“法”,可效法;“性”,不可效法。若未见性,能“法”亦可;惟有见性,方能知“道”。是故,从“法”或从“道”,强求不得。“无倦”,并非“始终如一”;惟有“无倦”,方能“始终如一”。是故,朱子曰:“无倦,则始终如一。”
如何能“始终如一”?由“法”而言,“存正于心”须永无懈怠以“存”之,莫使“入不敷出”,方有可能“始终如一”,如此虽能趋于“无所不正”,但终难“无所不正”;其“无所倦怠”,亦必赖于“坚持”、“坚守”。心有一懈怠,言行之不正者不止于一。
由“道”而言,惟有“正心源于善性”,方能自然而然,以至于“无所不正”。既能自然而然,则非依赖“坚持坚守”,因而亦能“无所倦怠”。恃其力者,力虽大亦有竭尽之时,亦有力所不及之事;恃其“坚”者,“坚”如金刚,亦难免有金刚难克之时。
日月之行,无须臾之停滞;川水之流,无片刻之止息。生而为人,其身有止息之时,其心无停滞之时。所谓“静心”者,“心”不“妄动”而已。何谓“妄动”?“心”听命于“身”则生“妄动”;“心”生发于“性”则可“静心”而“无倦”。
【2】“居之无倦”,谓心性也;“行之以忠”,谓言行也。有“心性”之正,方能有“言行”之正,却“言行”未必皆正。何也?“性”如源,“心”如泉,“行”如流也;由源成泉,本可清正,而泉水难免有污染;由泉成流,本是自然,而流水或许泛滥漫衍。
源清,全清,流清,方可谓之无不清;始正,中正,终正,方可谓之无不正。如何能“无不正”?即在于“行之以忠”。“行”,兼言与行也。口舌之动而成言,手足之动而成行;政令亦言也,政事亦行也。不正之言之行,君子不出于口舌手足,岂能赋之政令政事?
朱子曰:“以忠,则表里如一。”若此,则“以忠”是“表里如一”之前提。“以”者,“凭”也,“依据”也,“用”也。言行之正,可凭可据者,在于心正;心正之源,则在于至善之性。“忠”,从“心”而言;“中”,从“性”而言。
“心”不违“性”,不为私心私欲所蒙蔽,不因利害得失而移易,则可以“忠”。“忠”则“表里如一”。“心”发乎“性”,不为己心、人心所局限,不因杂学妄言所左右,则可以“中”。“中”者,上通天理,下合人情也。“中”则“贯通天人”。
政令、政事之正,关乎“自正”与“正人”。“自正”者,自身一言一行无不正,然后,政令政事恶意无不正。“正人”者,一言既出而能正,则他人闻之而趋于正;一行既作而能正,则他人可感、可效、可法、可敬而趋于正。“尽忠”则诚,“致中”则至诚。
{12.15子曰∶“博学於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
【1】此章之言,已见于《论语》第六篇《雍也》之中,其不同之处,惟在前者有“君子”二字,而此无之。朱子不注不解,而仅谓之“重出”。兹不取朱子之说。盖《论语》前十篇言“为学修身”,后十篇言“从政为政”,故前后虽有重复之言,但其义有所不同。
《雍也》篇有“君子”二字,谓学习圣贤君子之道者如此自学自习、自修、自养也;《颜渊》篇此章无“君子”二字,谓“教化治政”之法也。此篇此章之前所言“问政”、“听讼”,明“道之以政,齐之以刑”之法,此章所言,乃明“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之法。
然而,为免于“黾勉而无耻”,夫子于“道之以政,齐之以刑”,特明“政必自正”及“无讼”之旨,以别于“权谋之政”、“罔民之刑”。在位而但求保一姓一党之权利,上不敬天,下不安民,则谓之“权谋之政”;无教化而专设刑罚以行惩戒,则谓之“罔民之刑”。
《为政》篇先言“德礼”而后言“政刑”者,“政刑”不如“德礼”也;此篇先言“政刑”而后言“德礼”者,有“政刑”而可升为“德礼”也。“博学於文”,是自身修德而使国人修德、崇德;“约之以礼”,是“君使臣以礼”,而教国人孝悌忠信礼义廉耻。
【2】此章所谓“博学於文”,在于用于教人而使人学习者,首先使是“博”。“博”者,必左右平而上下直方可。左右平者,必是人人可以相通之本心方可平,所教所学不宜启人私心私欲;上下直者,必是天赋之善性方可,所教所学不宜启人对“性善”之疑。
“博学”,非“驳杂广泛之学”,须是圣贤君子之道,凡是有心向学之人,纵然不能成就君子之德,但能知君子之当法、贤人之当敬、圣人之当尊,亦可以免于愚昧迷惑。若非圣贤君子之道,则必有偏颇歧出,或许当时不知不觉,而用力愈久于彼则为害愈大。
“博学”从何而学?“於文”。此“文”何文?总言之,谓之“人文”,亦即“人之所以为人之文”。何以必是“人文”?所教所学者,皆是天地间之人,非仙佛鬼神,亦非动物植物;皆是生存于人间时之事,非生前、死后之事。虽是效法天地之道,亦只为成“人”。
“天地人”谓之“三才”者,三者之位不可越,其事不可替,其道有所不同;然而,惟有“人”之德足以配“人道”,方可与天地相配,堪称“德配天地”之“人才”。“天地人”之道虽有所不同,但若人类所遵行无不是“人道”,则天地之道便无所干扰。
是故,人间之教与学,惟“人文”而已。天赋予我以人身、人心、人性,生于此时此地,修心养性,以此身而行,担当并完成天赋之使命。圣贤所传之经典,以及圣贤君子之言行,皆可作为教学之依据。换言之,“博学於文”者,学圣贤君子之道而已。
【3】颜子尝有“博我以文,约我以礼”之言,是颜子受教于夫子而受教之言也。此所谓“约之以礼”,若是受教者,则其中之“之”字,便是“我”。若是行教化者,则“之”字便是所教化之人;教而不能化者,或不受教化者,则可“以礼约束之”。
“礼之用,和为贵”,何以又用“礼”而“约”之?“礼”者,圣人制之而使人知自别于禽兽者也。是故,人能以礼自约者,唯恐自身不能“成人”也;以礼约人者,不欲使人沦为如同禽兽也。倘若不能“约之以礼”,则或至于“约之以刑”,或至于“弱肉强食”矣。
以圣贤君子之道行教化,则可以使天下之人知何以为人、何以成人;以礼自约约人,则可以使天下之人免于沦落为禽兽。所教所学,因乎人心之本有而成之,非由外在添加,亦非由人随意塑造;使人自约约人,则为圣人、仁君之心,而非虐人误民。
所谓“亦可以弗畔矣夫”,何解?“畔”者,介于田地之间,田地以此而分别,亦由此而相连,然而,此“畔”之归属却难言,故易于起争执。是故,“博学於文,约之以礼”,则人能知所以为人,又能知自别于禽兽,则无所争执,无所迷惑矣。民能如此,天下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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