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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讲座稿034:《论语·公冶长》001(2015.10.11)
发布日期:2020-05-2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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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子谓公冶长(音常),“可妻(音器)也。虽在缧绁(音磊谢)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音器)之。

【1】“子谓公冶长”,是夫子评议公冶长之意。公冶长,夫子弟子也,复姓公冶,单名为长。“可妻”,谓公冶长可以托付一女之终身,或曰已具有作为“丈夫”之品德。天下之安,由乎一国之治;一国之治,由乎一家之齐;一家之齐,由乎一身之修。

何以知公冶长是可以托付一女终身之人也?“怀刑”而不犯罪也。一人之不犯罪,在于其心之正,在于其言行之谨慎。然而,不犯罪,是自身之事,却亦难免有受人误解、受人诬陷之时。如公冶长,虽身陷囹圄而被黑绳捆绑,而非因其有罪。缧绁者,以绳索捆绑而拖曳其人。

何以知公冶长之“非有罪而受困于监狱”?以其品德也,非以其一时一事而论断也。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未可谓公冶长已是仁人,然而,必是“志于仁”者。《诗》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公冶长,可谓“既明且哲”者也。

明者,明明德也;哲者,智而不凿也。心无不良而后方可德明,知无不良而后方可明智。公冶长之品德,发乎良心、良知,故能“既明且哲”;其心有善而无恶,故无犯罪之事。其心如此,纵然有人“欲加之罪”,妻子家人因此而受伤害,亦非其所致也。

【2】夫子“以其子妻之”,谓夫子以自己之女嫁与公冶长为妻,是以德择人也。此章之旨,在于自身修德,非求他人必择而取之。夫子以其女配之,是公冶长修德之效。有此品德,而后可以保家、齐家;若无此品德,保家尚且未必能做到,齐家、治国更不足论矣。

《诗经·周南·关雎》谓“乐得淑女以配君子”,是谓君子之家必择淑女为媳,淑女之家必择君子为婿。家长不修己之德,则其为子女谋婚姻之事时,或以貌取人,或以才取人,或以财取人,或以权位取人,斯是误子女之众生而不自知也。

生而为人,不修己德,男非君子,女非淑女,如何能“以德相配”?不能“以德相配”而不知孝悌之道者,则不听父母之命,不凭媒妁之言,私定终身;或任才貌以生情,两情相悦而不计孝悌忠信;乃至迷陷于色欲,非法同居,始乱终弃。

江希张先生曰:“圣人相女择婿,不慕富贵,不轻贫贱,取人只论心,不论形迹,何等的正当平允。现今讲究结婚自由,固然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但我恐少年人情欲方殷,喜浮华,务外表,未必有此老眼。”殊为可叹。

5.1.2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於刑戮(音路)。”以其兄之子妻(音器)之。

【1】夫子既论公冶长之后,再论及南容。南容者,“孟懿子”之兄,以其居“南宫”,故以此称之。其名为“縚(音涛)”,又名“适(音括)”,字子容,谥敬叔。“子谓南容”是夫子之弟子所记,故不称其名;而取其“南宫”之“南”,加其“字”,而称之为“南容”。

“邦有道”,是君子可以遵道而有所作为之时。可以有所作为而不作为,是所谓自我荒废;“南容”之“不废”,是能遵道而有所作为者也。“邦无道”,是朝廷排斥、迫害贤人君子之时,君子不可强行作为,若严寒而草木生机敛藏,否则,难免于“刑戮”。

君子之生于世,当知时、知位、知变。知时者,“时行则行,时止则止”,“与时偕行”是也;知位者,“君子思不出其位”是也;知变者,“无可无不可,惟义所在”是也。如若不知时位,则非“明”;如若不知权变,择非“哲”也。非明非哲,难以“保其身”。

“邦无道”之时,君子非“无所行”,非惟以“保身”为事,不妄行、“危行言孙【同逊】”而已。所谓“免于刑戮”,非有意求“免”。此可与公冶长之“在缧绁之中而非其罪”同参。无陷于“缧绁”之罪,无当受“刑戮”之言行,亦难免外人之诬陷而强加。

【2】夫子“以其兄之子妻之”,是以夫子兄长孟皮之女嫁与南容为妻也。此亦谓南容为“可托付一女终身”之义,不可以小人之私心而横议公冶长与南容之短长,亦不可谓夫子以为南容贤于公冶长,因而嫁其女于公冶长、嫁其兄之女于南容,而妄论夫子以此“避嫌”。

夫子为其女择偶之时,择其“可妻者”而已,非预留“南容”以待其兄之女;为其兄之女择偶之时,亦择其“可妻者”而已,非先计较“南容贤于公冶长”而欲避他人“厚其亲生之女、薄兄长之女”之议论。

或有以为夫子嫁其兄之女于南宫、嫁其亲生之女于公冶长,时“厚于兄而薄于己”,似乎时褒赞夫子,程子曰:“此以己之私心窥圣人也。……避嫌之事,贤者且不为,况圣人乎?”是故,如此之论,貌似褒圣人,而实则贬圣人于不如贤者矣。

由此而言,读经者切莫以己之私心而妄自作解。尚未“明心见性”,而论“性”之“善”、“恶”、“无善无恶”、“善恶混”、“性三品”,如盲人摸象;为使圣人之言合乎世俗之说,而改“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如削足适履。

今有改蒙书《三字经》“子不教,父之过”为“子不教,父母过”者,其不知已陷于妄言矣;有为迎合时人而妄解“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者,有为世俗之“传奇志怪”辩护而妄解“子不语怪力乱神”者,诸如此类,似是而非,添乱而已,学者当戒之。

5.2子谓子贱,“君子哉若人!鲁无君子者,斯焉取斯?”

子贱者,夫子之弟子,姓宓(音福),名不齐,字子贱。“君子哉若人”,谓子贱其人可谓有君子之德者矣。若鲁国无君子,子贱何以得知“君子之道”而成“君子之德”也?“斯焉取斯”,前一“斯”谓“此人”,后一“斯”谓“此德”。

此章谓子贱既能“见贤”,而又能“思齐”也。鲁国有君子,然而,他国岂能必无?然而,虽有君子而人不认其为君子,则犹如无君子矣。人不认圣人为圣人,则犹如无圣人;人不认贤者为贤者,则犹如无贤者。子贱使能认君子之为君子,能笃信君子之道者。

既能认君子,且能笃信君子之道,亦必能“思齐”,然后能“取”君子之道而学习之,进而成就“君子之德”。如若有圣人而不认可其为圣人,有贤人而不认可其为贤人,有君子而不认可其为君子,则无处可“取”圣贤君子之道矣。“取”者,得之于人,而成之于己也。

君子之德,其端则生而已有,其修养而扩充之,则有待于读圣贤之书、亲近贤德之人。“取德”与“取物”不同。“取人之德”非惟无损于他人之德,而天下之有德者日益而增;“取人之物”,则使他人减少。是故,“取人之德”而为己有,欲修成君子之德者之所必需。

泛言之,所谓“君子”,不必其言其行皆合乎君子之道,一言而合之,一行而合之,学者皆所当“思齐”。“鲁之多贤”,盖善学之人善于“见贤”也。能“见贤”,然后能“称人之善”;若用心于寻人之过,则“其父兄师友”之“善”罕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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