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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讲座稿162讲:《诗经·郑风·出其东门》(2016.01.17)
发布日期:2020-08-02   点击:

第一六二讲:QQ群讲座稿:《诗经·郑风·出其东门(201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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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先把《出其东门》诗序和原文阅读三遍:

诗序:《出其东门》,闵乱也。公子五争,兵革不息,男女相弃,民人思保其室家焉。

第一章: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同非】我思存。缟(音搞)衣綦【同綥,音旗】巾,聊乐我员【通云,韩诗作魂】

第二章:出其闉闍(音因督),有女如荼(音图)。虽则如荼,匪【同非】我思且【通徂,音粗二声】。缟衣茹藘(音如驴),聊可与娱【音宇于)

一、题解与诗序讲解:

前一篇《扬之水》,意在“闵无臣”。若“郑忽”与“郑突”能明其旨、听其言,然后能兄弟同心同德,则并非不可能驱逐奸佞小人,使郑国免于衰乱,然而,“郑忽”与“郑突”始终未能同心同德,因此衰乱未免,国人屡遭其难。

此诗何以题为“出其东门”?此所谓“东门”,固然应是东城门,在此诗中,更应理解为“国门”。郑国已乱,国人身心不得安宁,乃至生命难以保障,是故被迫背井离乡而投奔他国。既然是投奔他国,则四门均可以出,何必谓之“出其东门”?

所出者是东门,则是奔东方而去。东方者,仁之方也,生之门也。犹如《诗经·魏风·硕鼠》之“逝将去女,施彼乐土”、“逝将去女,适彼乐国”、“逝将去女,适彼乐郊”。或如汉乐府《东门行》所言,是被迫逃生,乃至铤而走险。

《诗序》谓此诗是“闵乱”之诗,亦即“痛惜郑国之乱”。其乱如何?“公子五争,兵革不息,男女相弃”。所谓“公子”,是指“郑忽”之兄弟“郑突”、“郑突”之子“公子亹(音伟)”、“郑突”之兄弟“子仪”。“郑忽”为国主,其他人皆应称为“公子”。

所谓“五争”,第一次,“祭(音寨)仲”立“郑忽”为君,而后“祭仲”受宋人胁迫而废“郑忽”而立“郑突”;第二次,“郑突”患“祭仲”专权,使其婿“雍纠”杀之,而“雍纠”反为“祭仲”所杀,“郑突”出奔蔡国,“郑忽”归郑复位。

第三次,郑庄公当初欲立“高渠弥”为卿,“郑忽”厌恶“高渠弥”,坚决劝阻,而庄公不从。“郑忽”即位后,“高渠弥”惧怕“郑忽”杀之,而弑其君“郑忽”,另立“公子亹”为君。第四次,齐人杀“公子亹”,“祭仲”迎“公子仪”而立为君。

第五次,“郑突”攻郑,俘获“傅瑕”而与之盟誓并释放“傅瑕”,其后,“傅瑕”依照盟誓而杀“公子仪”,迎回“郑突”而复其君之位。短短数十年间,郑国如此五次混乱,伴随其间者,有战乱,有阴谋,有弑君,是故“兵革不息”。

所谓“兵”,指兵器,如弓矢干戈之类;所谓“革”,指甲胄(音宙),以皮革做成。所谓“兵革不息”,意谓手持兵器、身穿甲胄者不得休息,战乱不断也。守卫者,攻战者,皆郑国之民人。其民其人何以如此?因“公子五争”所致。

“公子”之争,祸及民人,民人为之做炮灰矣,如此之国君,如此之公子,其意不诚矣,如何正心?其心不正矣,如何修身?其身不修矣,如何齐家?其家不齐矣,岂能治国?当下“无臣”,则“君不君、臣不臣”矣,其国岂能不乱?

其国既乱,岂能有暇顾及政教?政令不正,则民人有衣食之忧;教化不行,则民人无礼义之行。是故有“男女相弃”之事,其“相弃”,或因衣食之忧而忍痛分离,或因私情淫欲而夫妇相弃。此谓由“君不君、臣不臣”进而“夫不夫、妇不妇、父不父、子不子”矣。

是故,《诗序》曰:“民人思保其室家焉。”君不能保其国人、国民,则其国人、国民惟有自保其室家。何谓“室家”?丈夫以其妻为“室”,妻子以丈夫为“家”。然而,政令不正,教化不行,民人欲保其室家亦难矣。此所谓“思保其室家”,如饥渴思饮食也。

二、第一章讲解:

原文: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同非】我思存。缟(音搞)衣綦【同綥,音旗】巾,聊乐我员【通云,韩诗作魂】

“出其东门”者,郑国之男子也。何以“出其东门”?已失其室,孤独无依,难以聊生,或欲投奔“乐土”,或欲逃生他乡,或欲铤而走险。“有女如云”者,男子路上所见之女子也。《毛诗诂训传》曰:“如云,众多也。”

何以有如此众多之女?由《诗序》而言,或因战乱而丈夫从军,乃至因此而失去丈夫者,或因生活贫困而使丈夫离去者,或因丈夫无德而为丈夫所抛弃者。此正是“男女相弃”之乱象。何以独写众女而不写男子?从军者皆男子,失去丈夫者、为丈夫所抛弃者众多也。

“虽则如云,匪我思存”,《毛传》曰:“思不存乎相救急。”其意谓,虽然有如此众多之女子,而今皆是应当解救其急难之人,然而,非我所思之欲救者,亦非我所能救助者。由此可知,此男子既难以保其身,难以保其妻室,虽有心救助,有如此众多之女,无能为力。

盖“邦无道”,则当“援之以道”,而无法凭借“援之以手”所能救助。谁能救助之?孟子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君能遵道任贤,方能“援道”以救助之。而今君不君、臣不臣矣,虽有德有道之君子,亦难以行道矣。

“缟衣綦巾”,《毛传》曰:“缟衣,白色,男服也。綦巾,苍艾色,女服也。”据此而言,“缟衣”是男子所穿缟素之服,“綦巾”是女子所穿色如艾蒿之服。诗中何以言男女之服色?此两种服色必有寓意焉。

“缟”是生丝素白之色,此色于五色之中对应“凶杀”、“死亡”,如《战国策·魏策》曰:“若是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是以“缟素”为丧服;《史记·高帝纪》曰:“兵皆缟素。”此所谓“缟素”亦与“凶杀”、“死亡”相关。

是故,“出其东门”之男子,身穿缟素之服,或与家人有死者相关,或是预示自身之将死,或欲铤而走险去落草为寇。无论是其中何种情况,皆由政令不正、兵革不息、民不聊生所致。如《汉乐府》之《东门行》“拔剑东门去”。

《毛传》解“綦”为“苍艾色”,其它书中又有解为“青黑色”、“赤黑色”、“绮彩”者,何以有此不同?可从《说文》得以解释:“綥(音旗),帛苍艾色。从糸(音私),畀(音易)声。《詩》:‘縞衣綥巾’,未嫁女所服。”由此而言,“綦”为“綥”假借字。

如若“綦巾”是“未嫁女所服”,则有如下可能。或此男子虽欲娶此女而自己无法娶,不得不放弃;或此男子虽已娶之为妻,却男女双方之家均贫穷到无法置办婚嫁之服,而今,此男子惟有此女之衣服,却不见其人,若非男子弃之,则是此女已死。

如若是男子弃之,则男子不宜身穿“缟素之服”,亦难以留下此女之服,盖此女之服必定不会多于两件也。是故,最大可能是此女已死,而男子为此绝望而“出其东门”,但其情难以忘怀,故留其妻之服以为怀念之资。

“聊乐我员”,《毛传》曰:“原【同愿】室家得相乐也。”此解颇为难懂,须仔细咀嚼品味。“聊”者,“暂且”之义也。事已如此,尚有何心于“暂且之乐”?国乱如此,家贫如此,生有何乐?死又何悲?能留得其妻之服一件,或可有瞬间之抚慰而已。

“我”是指此男子。“员”是“云”之古文,或是“云”之假借字,然此“云”字非“云雨”之“云”,而是“人云亦云”之“云”。何以如此?“员”字当“从口、从贝”,由此象而言,或是“珍重其言而不轻言”之义,或是“其言珍重而不可轻视”之义。

再者,“云雨”本非先择地而降落,“人云亦云”之“云”亦非有所针对而言,且并无回答、无法交谈。“我”妻已不在人世,“我”虽有言而妻已无法听到,更无法回答,惟有“自言自语”,暂且以此自我抚慰、表达情感而已。

由此来说,“聊乐我员”者,其意为,“我”有幸尚且能有妻之“綦巾”,当“我”了无生趣之时,可以由此而得到短暂之抚慰;当“我”孤独至极之时,可以借此“綦巾”以代“亡妻”,自言自语以解脱自身之孤独苦闷。

《毛传》何以解为“原【同愿】室家得相乐”?诗中男子既已失其妻,则已无“室”矣;“有女如云”而流浪于外,则已无“家”矣。男子岂不愿有“室”?女子几部愿有“家”?男女无不愿得“室家之乐”而竟不能得,则所思更甚矣。

三、第二章讲解:

原文:出其闉闍(音因督),有女如荼(音图)。虽则如荼,匪【同非】我思且【通徂,音粗二声】。缟衣茹藘(音如驴),聊可与娱【音宇于)

“出其闉闍”,《毛传》曰:“闉,曲城也。闍,城台也。”何谓“曲城”?是城门外之城墙,相当于第二重城墙。“闍”者,城墙之高台也。如此说来,此句之意为,出门在外,登上城郭之城墙,站在城墙高台之上。前一章是失家室之庶民,此章则是兵革之兵士也。

“有女如荼”,《毛传》曰:“荼,英荼也。言皆丧服也。”如此说来,是此兵士于城台之上,但见众多女子,身穿丧服。为何身穿丧服?家有丧事也。或死者是其父母、公婆,或是其兄弟姐妹,更可能是其丈夫。“兵革不息”,男子死于“兵革”者多也。

“虽则如荼,匪我思且”,《毛传》未解,惟有依据其象作解。其意为,虽然“我”见如此众多之女身穿丧服,却非“我”所能前往救助者。“且”,“徂”也;“徂”,“前往”也。被迫从军守城,岂敢擅离职守?国人、国民不幸者如此众多,纵然守住城池又何益?

“缟衣茹藘,聊可与娱”,《毛传》曰:“茹藘,茅蒐(音搜)之染女服也。娱,乐也。”此所谓“缟衣”,虽然扔是“缟素之服”,但与第一章不同,第一章是指男子之服,而此章所指者,当是女子之丧服。

“茹藘”则是杂草,女子行走于杂草之中,杂草众多,草色污染女子衣服。身穿丧服之众女,何以行走于杂草之中?其夫已死,其家已不存,身穿丧服,逃荒、逃难,流离失所者也。国人、国民如此,兵士守城尚有何用哉?

当此之时,何以尚能“聊可与娱”?兵士守城已无用,更无心守城;况且,当此之时,兵士生如暂寄,死为必然;或兵士尚无妻室内,或已失妻室。是故,眼见如此众多之服丧流浪之女,暂且一饱眼福,暂且得苟且之娱乐而已。

国君如此,公子如此,国人如此,国民如此,兵士如此,男子如此,女子如此,郑国已名存实亡矣。国之存立,在于保其民人、安其民人,而今,虽有其国,已毫无意义。可悲可叹者,千古之民人,其时不可再,其死不能复生,悲剧却不断重演。何以如此?何以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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